我市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
——市委组织部领导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来源: 乐清日报 发布时间: 2008年10月07日 浏览次数:
编者按:日前,市委决定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本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市委组织部领导。现将采访内容刊登如下。
1.问:市委决定开展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答:简单地说,主要有三方面的目的: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二是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三是拓宽选人的视野。
2.问:这次竞争性选拔3个镇长职位人选,其资格条件有哪些?
答:资格条件有以下七方面:(1)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含分管过不同线上工作);(2)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2006年10月1日前任副职);(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0月1日后出生);(5)中共正式党员;(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7)在干部民主推荐中,其民主推荐的综合评价等次须在较好以上。
3.问:资格条件中“在干部民主推荐中,其民主推荐的综合评价等次须在较好以上”是指哪些?
答:根据中共温州市委《领导干部民主推荐暂行办法》(温委发[2005]47号)要求,实行民主推荐综合评价制度,主要是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对书面推荐、单位党委(党组)推荐的情况进行综合,形成民主推荐综合评价结果。综合评价结果分好、较好、一般、差等四档。同时,规定干部提拔任职,组织部门一般应当在民主推荐综合评价情况好或较好的人选中,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因此,市委在这次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时,把民主推荐结合综合评价为较好等次作为资格条件,这也是充分利用民主推荐结果,尊重民意的体现。
4.问:一般应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是指哪些?
答:这是《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第七条中规定的,是对竞职干部任职经历的要求。具体是指竞职干部要有在副职两个以上岗位的任职经历,或在同一职位上分管过不同线上的工作。如乡镇党委委员,分管组织、统战等;或副乡镇长,分管农业、文教卫体等;或机关部门副职,分管过不同线上工作的,都可以认定为两个职位任职的经历。
5.问:这次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程序有哪些?
答:这次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包括“宣传发动”、“公布职位”、“推荐报名”、“资格审查”、“实地调研”、“竞职测评”、“全委会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布结果”等10个程序。在这10个程序中,公布职位、实地调研、竞职测评等3个程序是这次新增的。
6.问:这次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引入公布职位、实地调研、竞职测评等,请问其目的是什么?
答:其目的是从程序上增加透明度,扩大民主程度,提高公信度。公布职位是将竞选的职位、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公开,目的是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开展调研是各级领导干部很重要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历来为我党所重视。这次安排的实地调研是配合竞职测评开展的,主要考察竞职者开展调研的能力,观察事物的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竞职测评是这次竞争性选拔的关键环节,竞职干部通过竞职演说、现场答辩的方式阐说自己调研的成果、对问题的看法和工作思路。目的是加深对竞职干部的了解,提高选人的准确性。
7.问:干部群众对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很关注,请问如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答:是的,干部群众对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关注度很高,关键就是能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市委对此非常重视,将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一是通过在媒体上公布竞岗的职位、资格条件、选拔程序和有关要求,并根据工作的进程,及时发布公告,做到透明、公开。二是通过相关的程序确保公平竞争。这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包括组织竞职者公开亮相,按抽签次序进行竞职演讲、现场答辩,由与会人员进行投票选人。市委组织部再按每个岗位得票数确定全委会推荐参考人选,进行全委会推荐提名。组织部根据市委全委会的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等程序。这是一个“赛场选马”和让更多的人参与到选人用人工作的过程,竞职者不仅要讲得好,平时在工作上也要做得好,更能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三是通过加强领导和监督确保公正。市委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郑建海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领导。市纪委将派干部参与这项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全程监督。我们还邀请了市干部工作监督员参与竞职测评、组织考察等环节的工作。同时,我们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活动的监督,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