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乐清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公务员招考 >
乐清市司法局 柳市镇 虹桥镇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中国乐清网    发布时间: 2008年08月13日    浏览次数: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乐清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身份;

2.1973831日以后出生;

3.职位具体要求详见《乐清市公开选调计划表》(附后);

4.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上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试用期未满的。

2)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4)经考试录用到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工作未满三年(截至2008831日)的。

5)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另有规定的。

二、公开选调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2008813日至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向选调单位报名,地点详见《乐清市公开选调计划表》。报名者需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并填写《乐清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可从乐清人才网下载),接受资格初审。

计划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3以上,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此比例,则按比例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详见《乐清市公开选调计划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数11.5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

(四)选调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考察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的要求,确定拟转任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附:乐清市公开选调计划表

 

 

乐清市司法局  柳市镇  虹桥镇

2008812

乐清市公开选调计划表

序号

选调单位

职位

资格条件

选调数

笔试入围人数

考察入围人数

笔试内容

报名地点

1

乐清市司法局

乡镇司法所

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其它专业大学以上学历

3

9

5

法律基础知识

乐清市司法局政工科62521930

2

柳市镇政府

文秘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

6

4

写作

柳市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61721271/61721171

 

给排水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

1

3

2

专业知识

3

虹桥镇政府

文秘

文秘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

学历

1

3

2

写作

虹桥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62351273

专业不限

大专以上学历

4

12

6

综合知识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