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两名,编制落实在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 我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 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3. 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包括大专)学历,专业不限;4. 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5. 身体健康;6.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二、公开选调办法
选调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组织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报名人数比例不足选调计划2:1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一)报名:2010年2月3日至5日,向南岳镇党政组织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62202905)。报名者需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正照一张,并填写《乐清市南岳镇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并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选调:考察合格者,经公示。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流动手续;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选调的问题而不能选调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南岳镇人民政府
201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