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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公路运输管理、稽征所关于敦促被暂扣车辆车主接受处理的通知
来源: 中国乐清网 发布时间: 2008年07月18日 浏览次数:
我所在日常稽查活动中,依法暂扣了一批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现将部分长期未来接受处理的车辆牌号和车型登报如下,望这些车主在登报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手续到乐清市宁康西路23号接受处理。逾期按无主车处理(联系电话:0577-62573634、62576291)。
暂扣车辆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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