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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中国乐清网    发布时间: 2008年12月30日    浏览次数: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机关各部门:

为了促进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能,充分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省、温州市有关公务员考核、奖励的规定,现就做好2008年度全市公务员考核、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08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2008年度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按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乐人字〔200793号)和各单位的实施细则执行。考核有关文件和表格可从乐清人才网(www.yqhr.com.cn)或乐清人民政府网(www.yueqing.gov.cn)下载。《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表》和《年度考核人员名册》(附软盘)要求于20092月底前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 年度考核登记表(16开纸)送归本人档案

二、认真做好2008年度全市公务员奖励工作

2008年度,将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开展首届奖励活动。全市公务员奖励对象,按照《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乐组〔200818)规定,嘉奖对象一般在本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中推选,记三等功对象一般在近三年考核结果(20062008年)均为优秀的公务员中推选,20092月底前上报公务员奖励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与考核结果材料一并按管理权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清 市 人 事 局

                    20081229

 

主题词:公务员  考核  奖励  通知

乐清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1229日印发


文件附件清单:

  • 点击这里下载:关于做好2007年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乐人字[2007]93号
  • 点击这里下载: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乐组[2008]18号
  • 点击这里下载: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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