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乐清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梅山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检察工作与自身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围绕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
一年来,我院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促进法治乐清、平安乐清、和谐乐清为切入点,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 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扎实开展。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整治年”活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50人,审查提起公诉2293人,移送上一级检察院审查起诉重特大犯罪嫌疑人167人。在审查批捕、起诉工作中,注重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批捕杀人、放火、抢劫、绑架、强奸犯罪361人,起诉314人;注重突出打击多发性侵财型犯罪、非法金融犯罪,批捕盗窃、抢夺犯罪442人,起诉497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13人,起诉29人;注重突出打击毒品犯罪,批捕507人,起诉521人。坚持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侦查活动,对孔某某为首劫持企业老板、杨某某为首持刀入室抢劫以及王某跨省贩毒、叶某某集团贩毒等一大批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态势。同时,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积极参与全市净化建设环境等行动,依法打击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经济转型升级的各类犯罪以及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并推出服务经济增长的具体实施意见,通过开展“下基层、进企业”等活动,了解企业及农村的司法诉求,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 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深入推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自觉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中心任务来抓,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8件21人,其中渎职犯罪2件2人,已提起公诉13件13人,法院已判决9件9人。主要加强三方面工作:一是突出查办大要案,贪污贿赂案件中有5万元以上大案12件,占立案总数的75%,科局级干部6人,已判决的案件有5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如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等专项活动中,集中查办了城建领域商业贿赂犯罪6件,涉案金额90余万元;在促进新农村建设方面,查办涉农职务犯罪4件,涉案金额近116万元。三是强调搞好内外协作,增强合力,一方面在反腐败的总体格局下,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配合,拓展案源渠道;另一方面建立侦查办案内部协作机制,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促进办案工作的有效开展。
—— 各项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加强。着眼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立案监督方面,重点监督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全年监督立案9件10人。同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6件。侦查监督方面,纠正违法行为54起,对侦查机关遗漏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增捕18人、追诉漏犯漏罪39人(罪),其中依法追诉的故意伤害案漏犯李某一审被判处死缓;对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捕93人,不诉5人。认真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活动,依法提出刑事抗诉4件,法院再审改判3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呈报减刑、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5人,监督法院裁定撤销减刑1件,建议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监内犯罪2起。加大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力度,通过受理当事人的申诉,提请抗诉20件,建议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 12件,同时对无理无据的申诉,注意发挥监督者的优势,对申诉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减少讼累,维护法律的权威。
二、注重矛盾化解,努力扩大执法效果
坚持把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探索消除社会对抗的方法和途径,研究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措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 落实宽缓刑事政策。办理案件坚持“严”和“宽”的有机统一,做到严格依法、区别对待,尽可能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审查逮捕中,审慎把握逮捕条件,对主观恶性小、认罪态度好、情节轻微的3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构罪不批捕决定。在审查起诉中,充分考虑起诉的必要性,对危害后果不大、当事人和解、并履行民事赔偿的1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不起诉决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根据案件情况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确需提起公诉的,依法向法院提出适度从宽的意见。对外来人员犯罪,坚持不加歧视,依法平等办理案件,该严则严,当宽则宽。
—— 改进执法办案方式。树立和谐司法理念,注重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而不是结案了事。坚持法律监督说理制度,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民事申诉不提抗等决定,进行释法说理和答疑,在说理中理顺情绪,定分止争。坚持慎重办理敏感性案件,在关系沿海产业带建设、工业园区推进及民间非法金融问题上,尽早预见社会反应,严格把握政策法律界限,依法妥善处理,促进矛盾化解。坚持抓好涉检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民生诉求,通过下访、巡访及领导包案等方式,促进涉检信访问题的解决。全年审查处理来信来访179件次,成功息诉上级院交办的2起信访案件,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的记录。
——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惩治和预防工作的有机统一,切实履行我院在全市惩防体系中的工作职责,重视利用预防手段,及时消除社会矛盾隐患。帮助“百亿工程”重点单位制定职务犯罪预防方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协同纪检监察机关召开24个行政部门、2个重点工程建设单位、19个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交流情况,共同研究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派员深入机关、企业、农村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11次,教育面达1600人。发出检察建议20多份,积极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初步建立全市建筑领域贿赂犯罪查询档案,为建筑行业廉洁准入提供服务。
三、强化自身监督,切实增强检察公信力
我院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从规范执法行为入手,全面加强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促进检察公信力的提高。
——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及时报告检察工作重要情况,先后就“贯彻《监督法》情况”、“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等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并认真落实相关的审议意见,做好反馈。对社会关注、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沟通答复。同时,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请人大代表担任监督员,强化外部刚性监督,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接受人民监督员的评议监督。我院还进一步密切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诚恳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
—— 规范自身执法行为。积极推进侦查办案工作区标准化建设,完善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规范审讯活动。试行职务犯罪案件上报一级审查逮捕制度,严格把握案件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主动适应《律师法》实施,加强与律师的沟通,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深入开展规范执法专项整改活动,整合、细化办案工作流程,严明办案纪律,落实依法文明安全办案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
—— 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全面开展检务督察工作,加强执法过程控制和办案质量管理,建立对执法办案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案件的督查、抽查、核查等内部监督制度,尤其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要求及时上报执法监督卡和廉洁自律卡,以备随时核查。同时,对不捕案件、不诉案件组织进行内部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做到防微杜渐。
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围绕检察机关自身科学发展的要求,以开展主题教育为抓手,以推进专业化建设为重点,以提升执法能力为核心,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在抓好理论引导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深入查找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落实整改,进一步明确科学发展思路。先后组织课题调研12次,形成专题报告9篇,为特殊经济形势下如何帮助企业解困、服务经济增长提供有益参考。
—— 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执行教育培训规划,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检察官轮训活动。邀请法学专家来院讲课,组织全员素能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促进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重视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指导执法办案,共有24人(次)参加国家级、省级检察学术会议,有90多篇检察理论文章被省、市级刊物采用。
——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建立线索互送、工作互动、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的内部协作机制,扩大办案的整体效应。进一步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指定专人办理,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全年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进一步完善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规范议事规则,增设专职委员,进一步增强业务决策机构的议案议事能力。
一年来我们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离不开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还存在触角不灵、途径不广、方式单一等情况,对诉讼活动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监督还不够到位;部分干警的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还需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还做得不够,检察宣传工作需进一步强化。
各位代表,2010年,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乐清经济继续向好回升、社会持续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全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宏观经济“后危机时期”,国内外经济环境仍然复杂的情况下,努力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继续做好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的各项工作。注重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致力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规范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注重保障农村改革发展,依法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影响农村发展的刑事犯罪,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不断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水平。注重依法妥善处理涉企犯罪案件,为企业生存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和司法服务。
2、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及其他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推行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财产和正当权益。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检察环节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网络舆情,谨慎处理敏感性案件,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管理步入良性轨道。
3、着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工作,紧紧抓住关系民生、关系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重点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集中力量查办窝案串案,提高惩治的规模效应和威慑力。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严重侵犯人权的问题上,促进司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注重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民事诉讼,有理有据的,坚决予以支持。
4、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调查研究,坚持真抓实干,以优良党风促检风。深入推进管理创新,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制约,促进公正司法。加强人才建设步伐,优化队伍结构,继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抓好检察基础设施建设和检务保障,把信息化建设和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更好地结合起来,使科技强检真正体现在执法办案效果上。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社会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做好新一年的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为推进乐清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