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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来源: 中国乐清网    发布时间: 2009年06月18日    浏览次数: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已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事业单位因合并、分立改变登记事项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等,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具体操作流程:

1.申请。

1)登陆乐清市政府网(http://www.yueqing.gov.cn/),点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下载:①《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事项变更时)②《住所证明》(住所变更时)③《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变更时)④《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2)事业单位准备好以下材料后呈送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提交的材料应是原件,无法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复印件,但应当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者举办单位的印章)

A.《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B.因变更事项不同,还应提交下列文件:

◆变更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提交法律、法规授权或批准机关批准其改变职能的文件;

                变更住所的,《住所证明》以及新住所相关的证明文件。(根据住所权属的不同,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方式提交相应的证明:1使用自有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2使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出示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提交其复印件,并提交房屋所有者的授权使用证明;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5使用国家划拨的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注意:举办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和干部主管部门均要签署意见并盖章] ;②现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③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工资审批表;④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前任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2.受理。

登记申请不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登记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登记申请属于本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3.审查。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时,发现登记申请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核准。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人作出准予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5.办理公告手续、发(缴)证。

核准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持登记机关打印的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到报社办理公告手续后,凭借报社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变更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名称的还应当携带变更前的单位印章)到登记机关领取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法定代表人领取,如经办人员领取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登记管理机关颁发变更后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收缴变更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名称的还应收缴变更前的单位印章)。

6.备案。

事业单位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单位印章的印迹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印章的印迹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7.公告。

事业单位变更登记事项的,由登记管理机关通知报社适时分批进行公告。

乐清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市人民政府B403

联系电话: 61882281

邮政编码: 325600

各类表格和相关文件的下载网址: http://www.yueq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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