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步发展 全市新农合1月底完成筹资任务,人均筹资200元,农民个人筹资共计6305.79万元,参合人数83.8万人,参合率为91.3%。全市全年累计补偿45.7万人次,补偿总金额为1.57亿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纯收入的6倍以上,扩大特殊疾病门诊报销范围,逐步提高尿毒症、恶性肿瘤等疾病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并将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纳入报销范围。大病住院兼顾小病门诊报销制度得到了全面实施,门诊报销可跨乡镇刷卡,参合群众受益面进一步扩大。同时,加强基金和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组织开展了对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基金的专项检查,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网上实时个案抽查,有效地保障了基金安全。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序实施 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按时顺利实施,市府办批转市卫生局、发改局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的《乐清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建立了政府补偿机制。10月1日,全市31个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实行人、财、物一体化管理的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07种)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150种)。所有药品实行全省统一网上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全市在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的群众减少医药费用支出211.79万元,门急诊均次费用从71.32元下降到51.61元,药品占业务总收入从61.98%下降到49.41%,门急诊人次从31.33万人次上升至34.52万人次。同时,市财政安排落实450万元补助资金,保证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常运转。此外,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提高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引导和鼓励群众科学就医用药。组织基层卫技人员进行政策培训,规范医生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趋向完善 一是加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安排资金重点支持岭底、镇安、石帆、磐石等4个未达标的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设,现已全部经市发改委批准立项。出台了《乐清市创建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方案》。黄华、芙蓉、柳市、磐石等4家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成为乐清市级标准化社区卫生中心;翁垟、智仁、乐成、大荆等4家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成为温州市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9~2011年全市规划设置910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目前已建并达标552家。二是启动基层社区卫生机构转制工作。根据市编委《乐清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方案》文件要求,设立31个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852名。出台了《关于择优聘用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民事业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完成第一批862名人员考试工作。三是推进基层社区卫生队伍素质提升。培养全科医生69人,通过“订单式”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10人,市乡之间卫生人员流动130人次。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效落实 一是深入开展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市聘任了867名责任医生积极向城乡居民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1%,综合达标率达86.86%。2010年开始按20元/人/年安排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下拔了1947万元服务专项资金。投入40多万元培训经费,举办5期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暨业务知识培训班,受训人员987人。二是突出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全力做好甲流、手足口病、霍乱、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和麻疹强化免疫工作。全市共报告甲流确诊病例36例,其中重症病例6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手足口病5027例,其中重症46例,死亡1例;完成HIV抗体检测7.4万人次,对44例病人进行国家免费抗病毒治疗,并建立了6支重点乡镇高危行为干预队。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结核病门诊诊疗工作顺利移交市人民医院,防治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积极开展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累计接种一类疫苗32.52万针次,接种率达98.9%。26家乡镇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全部通过温州市验收。麻疹强化免疫活动大力推进,实际接种达7.5万人,接种率达到国家指标要求。启动精神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新开设3家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服药点,全市累计收治吸毒成瘾者1944人,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三是继续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在做好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及学校卫生等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小餐饮、小诊所整治规范工作和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通过三年的小餐饮、小诊所专项整治,小餐饮规范率达99%;115家诊所全部实行建档,建成示范小诊所8家。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2010年被评为浙江省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四是全面提升妇幼保健工作质量。规范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年进行乳腺癌检查11743人、宫颈癌检查5150人,发放叶酸14523人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男性5389人、女性5425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5824人。
公立医院能力建设逐步提高 一是狠抓医院内涵建设。全市医疗机构门急诊达327.42万人次,出院达6.28万人次,业务总收入达9.52亿元。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继续推行,市人民医院作为全市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管理试点单位,积极开展单纯性阑尾炎等4个病种临床应用管理;市二医、市三医也分别开展了妇科、普外科及骨科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深入开展,各市级医疗机构成立了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等质控组织,重点在甲级病历率、医疗技术准入、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等质量环节狠下功夫,提高医疗质量。开展全市医疗机构中医发展现状调查工作,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市人民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启用“一卡通”系统和网上预约挂号等便民措施,社会反响较好。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组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专职人员4人。同时,建立了由138名医学专家和19名法学专家组成的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专家库。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受理医疗纠纷6起,完成调解3起。另外,市二医积极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市二医、市三医积极开展“绿色医院”建设工作,并通过了省卫生厅的验收。二是强化医疗救治工作。重点加强手足口病患儿救治,强化发热门诊、预检分诊点管理和重症危重病人会诊,进一步降低患儿的死亡率。全年全市累计收治住院患儿373例,重症17例。建立了警卫对象医疗应急网络。执行和完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准入制度,全年全市无偿献血8777人次,采集血量2794升,临床用血继续保持100%来自无偿献血。2010年,乐清市荣获省无偿献血先进县市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