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出版总社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预订工作的通知 | |||
|
|||
乐教普〔2014〕35号 各中小学: 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预订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出版总社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预订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39号)、《关于做好2015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传〔2014〕340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材预订工作是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关键,各学校必须和新华书店密切配合,认真做好2015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预订工作。 二、预订教材应特别注意 (一)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的对象,为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免费提供的教学用书包括: 1.国家标准课程教科书; 2.省级地方课程教材; 3.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作业本、音像教材、学具等); 4.本级地方课程教科书。 上述免费提供的教学用书和辅助学习资源由乐清市新华书店按规定为学生配齐配足。 (二)2015春季循环使用教材的范围和标准如下:《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初中音乐》和《初中美术》,学校按年级学生人数的40%补充,3-6年级使用新审定教科书,学校应按年级学生人数的100%配备;《小学科学》、《小学信息技术》和《初中信息技术》学校按年级学生人数的50%补充,其中5、6年级《小学信息技术》、进行修订,学校应按年级学生人数的100%配备。 超过规定标准补充的循环教材由学校自行购买。循环教材不属学生个人所有,如学生要求个人所有的,所需经费学生自负。 (三)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颁布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编写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列入了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国家课程教科书栏目必须配足配齐,即人民版《中华大家庭》(小学3年级)、《民族常识》(小学5年级)、红旗版《民族政策常识》(初中1年级)、中央电大版《民族理论常识》(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1、2年级)。 (四)经浙江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普通高中有关学科的图册、作业本、实验手册、活动手册以及语文读本,均以模块形式编写,与现行使用的教科书配套,各校可根据所使用的教科书版本选择使用。 (五)初中9年级《历史与社会》由全一册改为上下册。2015年春季使用《历史与社会》9下。初中9年级下册《语文》(人教版)、《数学》(人教版)、《科学》(浙教版、华师大版)、《音乐》(人音版)等6个品种课本及相应的作业本、实验册、资源包、教师用书,已放入2015春目录中,如有2014秋最终没有供应,则在2015春另行征订。 (六)2013秋写字教材要根据浙教办基〔2012〕55号文件中的第三条《注意事项》中第三点的要求进行选择预订小学1、2年级应使用《写字》(1下)、《写字》(2下)。小学3、4、5、6应分别使用《书法》(3下、4下、5下、6下);义教劳动与技术教科书统一使用《手工制作》,学校如有其它选择请另行注明。 (七)与国家课程教科书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音像教材)按小学和初中的学生数任选1种配备。 (八)与国家课程教科书配套的小学科学、数学、美术学具,学校应按各学科使用的教材版本,为每名学生配备科学、数学和美术学具各一套。 (九)《中小学投影教材》现已列入中小学教材目录由新华书店发行征订。 (十)预订普通高中教学用书时应特别注意 1.2015春高中预订单必修课高一、高二、高三合一,2014秋入学的高一选择修为限定性选修和自主性选修两类。建议各学校应根据各学科的课时和学生选课情况来征订,订单上都列入的品种和多年级列入的品种都打了“◎“号,要求学校审核订数的时候,一定要认真核查,切勿重复选用。 2.注重高中的配套率。经浙江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图册实验手册、活动手册及语文读本均以模块形式编写,与浙江省普通高中教学指导意见配套。 3.新课程高中作业本紧密配合教材使用,原在教材目录现在评议推荐目录,学校要保证教学质量,尽量配套订齐。 4.中央电大版《民族理论常识》。列在高一栏内,有课时安排,要关注学校的报订数和与教材的配套率。 5.做好由教育部学校国防教育办公室审定的《军事理论知识与军事训练》的配套订齐工作。 6.高中配套文教用书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学校和老师不得擅自征订,从中牟利。 7. 三、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实施教育双十大工程的通知》(乐教〔2011〕2号)文件精神,到2015年全市30%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达到温州一级标准,60%学校达到二级标准,中小学全面开设心理健康辅导活动课,每学期确保8个课时以上。小学4-6年级、初中1-3年级继续使用由市教育局编写的《心理健康活动手册》;高中学校根据实际选择使用《心理健康活动手册》。 四、为确保教学用书按计划分地区供应,学校不准接受外地学校或个人的订数。非图书经营单位和无发行教学用书资质的图书经营单位均不能从事或变相从事教学用书的发行预订。严禁订购盗版书和非法出版物。 五、学校要加强与新华书店配合,积极做好免费教材的数量确认工作,在开学7日内及时做好因人数改变而造成的多余教材的退货工作。对非免费教材用书实行专款专用,并在开学后30天内将书款支付给新华书店。未列入免费教材的配套学习资源不属于财政买单范围,学校要配合新华书店做好告家长书发送等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有关经费支出 (一)本文件二(一)中所列各项国家标准课程教科书、省级地方教材及配套辅助学习资源由国家、省及市本级财政买单;教师用书在各校公共经费中支出。 (二)超过教育局核定学生数的教材由学校自行支付。 (三)根据《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乐发改价〔2010〕74号)精神,高中阶段实行代收费管理,规范后的高中阶段代收费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费五项内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实行据实收取,按学期结清,课本费以正式供货渠道新华书店提供的教材发票为报账凭证,其它渠道的发票未经教育局计财科核准均不能作为报账凭证。 七、由于此次教材预订时间较迟,任务非常繁重,各学校务必在10月22日前将订单报到新华书店。联系电话如下:大荆片中小学:62229125;乐成、柳市、白象片小学:62553719;虹桥、清江、芙蓉片小学:61523373;其余中学片,62560806。 八、其他说明:本文件纸质材料不另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出版总社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预订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39号)、《关于做好2015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传〔2014〕340号)文件原稿以纸质材料印发学校(因无电子稿)。 乐清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