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乐清市城东宁东汽车维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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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410151000044 乐清市城东宁东汽车维修中心: 你于2014年10月15日提出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 。 经审查,你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依法从事下列活动:三类机动车维修(汽车快修、涂漆)。 本机关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颁发送达道路经营许可证件。
乐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印章) 2014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