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教进〔2014〕54号
关于举办乐清市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
试用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10〕175号)、《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乐清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细则(试行)>》(乐教政〔2011〕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4年新录用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
2014年10月—2015年5月(双休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地点
乐清市教师进修学校。
四、报到安排
新教师于10月25日(星期六)上午8:00到市教师进修学校4幢5楼报到,8:20开始培训。联系人:虞杨林 ,联系电话:13968779987(669987)。
请各校通知相关老师按时参加培训。
附件: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名单
2014年10月20日
抄送:乐清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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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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