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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13年, 根据《乐清市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13〕59号)要求,按照实时、规范办理主要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和行政机关高效办公和有效监督等方面需求,围绕增强体育系统工作透明度,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为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 局党组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强化组织领导入手,狠抓了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的建设。一是完善工作机构。根据局班子调整,由纪检组组长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公开宣传。局党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局系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深入了解,积极参与监督。三是积极贯彻实施。对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填报信息进行了系统培训,加强了相关人员业务素质。 (二)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开展信息公开 根据《乐清市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13〕59号)要求,依据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编,对照公开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拓宽渠道,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政府信息。 (三)健全体制机制,规范管理信息公开 围绕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落实了五项制度:一是明确了各科室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工作职责以及所承担的责任。二是对公开的格式进行了规范。三是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流程。四是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五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53条、其他政府信息类5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13年,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政策文件、人事信息、规划计划、依法行政、公共服务等六大类内容。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可在“中国乐清”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查阅本办政府信息。 2、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可在市档案馆、我局办公室查阅本局政府信息。 3、政府公报。通过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我局有关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机构设置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等。 4、本局主要采用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主要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报道、通告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和温州市政府的要求,本局设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妥善地处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3年本局没有收到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本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本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足,有时满足于公开一般性的办事程序、办事原则;新版面调整后,业务工作尚不够熟练;公开内容有时也不够规范。 七、2014年工作思路 1、进一步强化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各科室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2、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力求按“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局 2014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