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今日乐清 > 政务动态
  • 成文日期:

《柳市镇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获省发改委批复

发布日期: 2015- 10- 10 00 : 00 浏览次数: 字体:[ ]

  98日,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乐清市柳市镇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浙发改函〔2015245号),同意按我市上报的《柳市镇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实施。要求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全局出发,结合小城市培育试点,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城市投融资、土地要素、民生保障、城市治理等领域改革,重点在转移农民市民化、产城融合发展机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增强城市的资源集聚能力、人口吸纳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着力将柳市镇建成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同时要求做好推进工作,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在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每年1月15日前向省发改委上报实施评估报告。 

(体制改革科)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