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荆镇龙避岙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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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荆镇人民政府: 贵镇龙避岙村《关于要求大荆镇龙避岙村村庄规划批复的报告》收悉。大荆镇龙避岙村村庄规划经我局评审通过,并根据乐住规建审〔2015〕129号会审纪要进行了完善。经审核,原则同意,于2015年 6月12日至2015年7月23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不同意见。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现予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东至:山体; 南至:瑾萱路; 西至:高压走廊; 北至:规划水下公路。 具体见图。 二、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
三、本规划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法建设和擅自改变。若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规划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批准后的规划总平面图须经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盖章后方可使用。 附件:1.大荆镇龙避岙村报告 2.大荆镇龙避岙村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8月10日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住规建发〔2015〕557号.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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