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乐清市第二届中学生汉字听写大赛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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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组委〔2015〕17号
关于举办乐清市第二届中学生汉字听写大赛的 通 知
各学区,各初中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推进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和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乐清市第二届中学生汉字听写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01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全日制初中在校八年级学生。 二、比赛时间、地点 决赛时间为2015年11月21日(周六),地点:视报名人数另行通知。 三、参加方式 (一)各学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拔参赛队伍。在广泛开展学校汉字书写活动的基础上,在不增加学生负担的情况下,既可以采取适当方式选拔,也可以指定队伍参加。 (二)请各学区选荐1—2所(城区学区选荐3-4所)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建队伍参加比赛,每队6人(其中1名为候补队员)。 (三)各学区参赛队汇总表(附件1)纸质材料与电子稿(邮箱1466081157@qq.com)须于2015年11月13日(周四)前上报乐清市语委办(市教育局普教科),联系人:章强,电话:62523805。 四、比赛内容及规则 (一)比赛内容:《通用规范汉字表》《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中涉及的常用词汇、成语等。 (二)比赛规则: 1.校内初赛可采用现场广播听写等方式进行海选(如需要题库,可联系新华书店索取电子文档); 2.学区级复赛可以邀请新华书店诺亚舟优学派的技术团队来做赛场设置、技术指导和选手选拔辅导(需邀请的可以联系新华书店联系人张锦丽进行报名安排,全程服务免费,联系电话:62524106)。 3.决赛采用分组同场比赛的形式,由诺亚舟优学派提供现场比赛的设备及技术支持。由参赛队轮流选派一位选手上场,由主考官读出所写内容,参赛选手根据词语及词语解释在手写屏上进行书写,逐一淘汰出错选手,最终决出获胜队,详见附件2。 五、奖项设置 (一)学生奖: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同时推荐比赛成绩排名前三名的优秀队伍参加温州市中学生汉字听写大赛活动。参加温州市中学生汉字听写大赛个人赛的选手,从以上三支队伍中选拔产生。 (二)指导教师奖:本次决赛活动中获一等奖、二等奖队伍的指导师分别予以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汉字听写大赛参赛队伍选拔工作对提高青少年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重要意义。选拔活动要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要通过选拔活动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水平的提高。 (二)精心组织,确保选拔活动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赛前培训应在学生自愿且不影响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严禁停课培训;严禁有损学生健康的高强度集训;严禁超龄学生、跨校组队参与活动;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严禁推销相关资料。 (三)做好组织宣传,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要积极联系、做好当地开展选拔活动的宣传报道。要认真总结经验,收集相关活动文字、图片等资料,并及时报送市语委办。 附件:1.乐清市中学生汉字听写大赛报名表 2.中学生汉字听写大赛决赛注意事项
乐清市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委会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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