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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乐清市城乡社区建设对口见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8/2015-17711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民基〔2015〕307号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5-11-06 00:00:00
  • 有效性:
  • 有效
各镇(街道)社会管理办:

  现将《乐清市城乡社区建设对口见学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民政局

  201511月3 

 

乐清市城乡社区对口见学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社区建设,切实解决城乡社区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对口见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基〔2015184号)、《温州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对口见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民基〔20151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社区建设对口见学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30号)、《关于加强社区协商的意见》(中办发〔201541号)和《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民发〔201513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温州市城乡社区建设业务培训和对口见学活动现场推进会的具体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对口见学活动,不断推进我市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服务完善、和谐幸福的示范社区,助推我市“五市六城”建设。

  二、活动目标

  此次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对口见学活动,就是通过组织面对面的观摩学习,进一步推动我市各镇(街道)相互交流,深入思考,加强互动,促进发展。2015年度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对口见学活动,以镇(街道)范围内统一计划安排为主,跨镇(街道)安排活动为辅;以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考察点的城乡社区为主,其他镇(街道)的城乡社区为辅;以城市社区之间、农村社区之间分类对口见学为主,城乡社区跨界见学为辅;以计划安排为主,随机见学为辅。从2016年开始,各镇(街道)对口见学活动不断引向深入,逐步打破区域界线、层级界线和城乡界线,在集中对口见学的基础上提倡参照挂职和选派帮扶的方式派员驻点见学,提倡结对互学共推常态化,提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丰富形式,拓展内容,确保对口见学活动取得实效。

  力争到201511月底,对口见学活动覆盖全市30%以上的城乡社区;到20165月底,覆盖60%以上的城乡社区;到201611月底,覆盖90%以上的城乡社区,打造一批不同类别、各具特色的示范社区。

  三、活动内容

  1.完善社区协商机制。在2014年“三社联动”试点工作中建立的社区协商“四个会”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协商的内容和方式、主题和渠道、程序和机制,探索建立小区协商、业主协商、居务听证等有效载体。

  2.深化“三社联动”机制。社区在“三社联动”中的平台作用一直较为模糊,因此,如何理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之间的关系,对“三社联动”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对口见学活动中,要探索建立社区项目创投机制,引导、培育、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治理和社区志愿服务,打造具有本社区特色的“三社联动”,形成实践案例,提炼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3.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立足于市公益储蓄中心,探索建立各社区公益(爱心)储蓄机构,充分调动社区各类资源,从生活、帮困、文体、教育、环保等方面出发,以集中服务、分散服务和派单服务等方式,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形成“服务换服务”的良性互动志愿服务机制。

  4.规范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对有条件的城市社区,探索建立城市社区“一站式”服务平台,集中服务居民。同时,提供各种功能场所,满足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5.推动社区减负提效。按照《关于印发〈温州市村(社区)工作事项审核准入制度〉的通知》(温委办传〔2014205号)、《关于印发〈乐清市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委办〔201460号)等文件要求,巩固村(社区)“三多”清理成果,继续实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出台社区依法和协助党委、政府清单,严格落实监督机制,确保“清单之外无事项”。

  四、实施步骤

  根据我市不同镇(街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社区实际情况,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1510—11月)

  根据省、温州市文件精神,制定我市方案,启动见学活动。同时,于10月初选取4-5个社区作为试点,在“三社联动”、社区协商、社区服务等方面先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开展部分城乡社区对口见学活动,确保到11月底完成全市30%以上城乡社区的对口见学活动。

  2.第二阶段(201512—20165月)

  在认真分析总结前阶段对口见学活动的基础上,研究确定2016年对口见学活动计划,结合城乡社区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对口见学活动,完成全市60%以上城乡社区的对口见学活动。

  3.第三阶段(20166—201610月)

  不断把对口见学活动引向深入,完成全市90%以上城乡社区的对口见学活动;总结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对口见学活动,确定全市城乡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名单。

  4.总结阶段(201611—201612月)

  总结全市城乡社区对口见学活动,及时将成熟的经验做法提炼为政策措施,为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加强领导和部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开展对口见学活动,做好牵头协调和服务工作,各镇(街道)社会管理办具体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抓紧确定工作组,制定计划表,并及时上报对口见学活动进度。充分发挥镇(街道)对城乡社区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城乡社区全体居民广泛参与。

  2.营造宣传氛围。各镇(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及时通过报刊、网站、微信等媒体进行互动交流和专题宣传报道。市局将依据各地汇总上报的情况,定期公布各地进展动态。对口见学活动覆盖的城乡社区要在室外醒目位置悬挂“中国社区”标识,标识应按照民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制作并悬挂。

  3.强化成果应用。各镇(街道)要深入研究思考,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全面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在对口见学活动中,要在全面观摩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座谈会,深入了解和互动交流,并形成座谈会纪要。纪要的主要内容包括:城乡社区的基本情况、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内容,字数不限。纪要落款请注明单位、参与负责人(签名)和时间。由镇(街道)收集后,于各阶段结束后的10日内,统一上报市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4.严肃活动纪律。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有关规定,一切从简。注重实际实效,不搞花架子,不得走过场。严格把对口见学活动作为检验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成果的重要内容。

  附:1.乐清市城乡社区建设对口见学活动时间安排表

  2.镇(街道)互学共推结对联系表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113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民基〔2015〕307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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