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治工作科印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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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温州市住建委关于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审核工作和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评审工作的要求,在职称评审审核工作中,上报人员的评审资料经核对无误后,要出具相关的印章证明。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完成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和其他相关工作,现启用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治工作科印章一枚,自发文之日起启用。 附件:启用的新印模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5月8日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印发 附件下载:乐住规建发〔2015〕328号.a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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