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翁垟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15年翁垟街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实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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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职能站(所)、社区、村(居): 《2015年翁垟街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翁垟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翁垟街道党政(人大)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8日印发
2015年翁垟街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无证无照监管和查处机制,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63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温政办发〔2011〕142号)、《2015年温州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规范整治实施方案》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乐清市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乐政发明电〔2015〕87号)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带动安全生产整治”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无证无照网格化排查,争取街道网格化排查录入率达90%以上,实施无证无照经营分类监管,确保重点领域无证无照经营处置率达90%以上,全面推进“无转有”工作,建立健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效能,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着力构建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无证无照经营网格化排查。将无证无照经营排查工作纳入本街道综治网格,由街道(社区)网格人员负责排查。每个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全覆盖的排查,并根据上级专项任务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不定期专项排查;无证无照经营排查信息每季至少抄告报送市查无办一次,并分流处置;发现经营场所存在功能性问道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抄告处置。 (二)加大落后产能领域无证照查处力度。严管重污染、高能耗和落后产能领域企业,坚决查处取缔涉污、涉危险化学品及危害人体健康、影响公共秩序和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街道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查无办)要结合本街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从事涉污企业各类无照生产加工场所,涉化学危险品生产及经营、储存等无照经营场,紧邻高危行业和人员密集场的无照经营场所,供应的商品或服务涉及食品安全、市场主体安全生产等,可能危及使用者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行为,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各类无照经营行为等五大领域。 (三)理顺特殊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整治机制。各相关职能站(所)、社区、村(居)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依照不同的隐患风险实施不同的监管,对从事易燃易爆行业、人员密集商服行业等易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无证无照经营户,一经发现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关停,同时将信息一并抄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便于加强事后监管;对农畜产品种养殖加工、食品加工、小菜场、小餐饭等食品安全问道突出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要针对其发现难、整治后反弹快的特点,加大打击力度,开展定期回查,使其不想、不敢、不能重操旧业;对紧临高危行业和紧连人员密集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发现明显存在安全生产、消防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其停业整改,在无禁止性规定条件下要督促其尽快办理证照,并纳入政府综合监管视线。 (四)整合无证无照源头管控举措。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牵头组织部门派出机构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要借力“三改一拆”行动,优先拆除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要结合“五水共治”、“减员增效”等行动,加大对隐患大、高耗能、重污染的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力度,并由相关部门通过停止供电、供水、供气、供网等措施,彻底断绝其继续经营的基础。对未尽告行义务,擅自将出租房用于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法行使职权,对房东予以行政处罚。要增加无证无照经营者的生存成本,利用企业信息公开公开机制,将与无证无照经营者发生业务来往的行为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引导企业不向无证无照经营者供货或者采购。 (五)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街道查无办全年至少安排4次以上全街道性无证无照专项大整治,着重治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的无证无照经营以及社会高度关注的涉及无证无照经营重点、难点问题。科学制订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行动方案,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并要组织联合执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坚决予以取缔。 (六)深化挂牌督查制度建设。引导更多无证无照经营者疏导登记成为合法的市场主体。要创造条件着力解决无证无照登记前置许可难和场所证明难的瓶颈问题。前置许可部门要结合实际放宽准入条件,街道、村(居)要在提供场所证明方面给以方便。根据文件要求,对于无需前置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部门负责整治,有前置许可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由前置许可部门负责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无证无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鉴于人事变动,决定调整本街道查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立志,副组长:周建,成员:叶星前、陈永正、张彭余、金妙灼、李怡克、陈夏子、崔其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彭余,副主任:陈永正,办公室设街道查无办,联系人:崔其钱,联系电话:1396878**** 61810036。 (二)突出工作重点。理清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品种以及重点监管对象,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检查,突出整治隐患大和“低小散”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发生涉及无照经营和人身伤害的各类事故。结合本辖区实际,深入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要敢于突破常规思维,积极创新,攻克难题,为街道无证无照整治工作积累经验。 (三) 改进监管方式。及时将查无工作中发现的情况问题以及抄告内容录入“无证无照综治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信息,发挥平台电子督查通报功能,提高影响力。充分利用“全市无证无照综治信息网”,积极借助各在媒体,广泛宣传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及各项工作举措,营造氛围,扩大声势,切实发挥舆论的推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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