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特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的通知
时间: 2017- 10- 10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乐教普〔2017〕36号

 

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特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了总结与推广我市特殊儿童教育教学暨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教学水平与科研能力,经研究决定,市教育局将开展2017年全市特殊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我市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校、送教上门、卫星班等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及有关管理者在近一年来所撰写的有关特殊教育的论文、研究报告、个案等均可参加评比。已在乐清市级及以上获奖、发表的同类文章不再参加本次评比。

二、评比要求

1.以学校为单位推荐评选,每位老师只能选送一篇论文参评。论文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文稿请用word录入排版,页面设为A4纸;标题字体为小2号宋体,正文为小4号仿宋体。为便于密封评审,正文不应出现作者及所在单位字样。

2.乐清市特殊教育教学论文参评申请表(附件1)复印后,需装订在每篇论文之前做封面。乐清市特殊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记录表(附件2)复印后装订在封面之后。

3.学校在送交参评论文时,必须同时递交打印的“送评论文汇总表”(需加盖公章,见附件3)

4.引用别人原始资料的信息、观点、句子等应做标注。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三、报送要求

请将纸质材料一份,于11月25日前送到乐清市特殊教育学校叶晓乐处,同时将论文、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电子稿以学校名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yqstsjyzx@163.com

四、其他事项

本次评选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评选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凡获奖者,授予相应证书。

希望各学校及时落实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发动相关教师踊跃参加。

未尽事宜,请与叶晓乐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5167776856(686856)。

附件:1.乐清市特殊教育教学论文参评申请表

2.乐清市特殊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记录表

3.学校送评论文汇总表

乐教普〔2017〕36号.doc

                              乐清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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