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关于下达2017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验收补助资金(第二期)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42/2018-18051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移办〔2018〕72号
  • 发布机构:
  • 市移民办
  • 成文日期:
  • 2018-10-22 15:04:50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工作,促进我市移民工作有序和谐稳定发展,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移领办2015〕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县级报帐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移资2015〕39号及《关于下达2017年度乐清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乐移办〔2017〕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经市移民办核准,报省移民办备案的1个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完成进度及有关程序规定,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共计15万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具体分配见附件。

 

附件:2017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

第二期资金补助分配表

  

     乐清市移民安置办公室       乐清市财政局     

2018年1017           

 

(此件公开发布)


第二期.xls

关于下达2017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第二期资金补助的通知.ai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