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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第29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关于市人大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第29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18- 11- 09 16 : 55 浏览次数: 字体:[ ]

叶罗成等11位代表:

你们好,首先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市人大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工程粉尘治理的议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扬尘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源头把控建筑施工扬尘

1、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乐清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对空气重污染预警天气的快速反应能力,降低重污染天气的危害程度,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我局于2014年2月27日制定印发了《乐清市房屋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应急行动方案》(乐住规建发201477号),并成立了房屋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控制应急领导小组。该小组由我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局工程管理科科长、市施工安全监督站站长担任副组长,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扬尘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施工安全监督站,负责房屋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的协调工作。

应急行动方案按辖区内未来48小时空气质量(API)由低到高依次分为Ⅲ级预警(黄色预警)、Ⅱ级预警(橙色预警)、Ⅰ级预警(红色预警)。当出现Ⅲ级预警(黄色预警),未来48小时API介于201-300时,我局扬尘治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单位4小时内对所监管的在建工地,特别是开挖工地、市政工地等有可能造成扬尘的地带进行一次全面湿化处理,增加施工工地晒水降尘频次,每8小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市扬尘办;当出现Ⅱ级预警(橙色预警),未来48小时API超过介于301-450时,我局扬尘治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单位3小时内对所监管的在建工地采取降尘措施,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并每6小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市扬尘办;当出现Ⅰ级预警(红色预警),未来48小时API超过451以上时,我局扬尘治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单位2小时内责成中心城区所有开挖工地立即停工,建筑工地所有渣土运输车停止运营,每3小时对所监管的中心城区可能造成扬尘的建设施工工地进行一次湿化处理或责令施工现场整改,并派专人监管,每4小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市扬尘办。

2、2017年4月28日我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建2017128号),并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切实落实扬尘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结合标化创建“八个必须”、《温州市绿色工地创建标准》和《乐清市创建房屋建筑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全面落实防尘措施,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提升建筑工地绿色施工水平。

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提升建筑工地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我局于2018年3月6日印发了《2018年乐清市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方案》(乐住规建发201879号),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时应当制定包括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及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同时施工现场还应严格落实方案中的11点要求(详见附件),特别是建成区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工程还应配备降尘喷雾系统和雾炮等降尘新设施,遏制施工扬尘对我市空气质量的影响,目前已经配置雾炮68台,喷淋系统44套。

(二)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每年6月份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通过张贴安全知识宣传挂图,发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指导手册》1000份,播放安全文明教育片,举办建筑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知识竞赛及工地观摩会等形式,提高了一线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大检查和文明标化验收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我局为夯实我市施工工程扬尘治理工作,有效减少工地扬尘污染,提高全市空气质量和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在日常检查中加强施工现场文明作业监管力度并多次开展扬尘专项检查行动。

1、日常检查情况

2016年累计开展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巡查1012次,发放整改通知单(含停工通知单)421份,提出整改意见2037条,已全部整改到位;2017年累计开展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巡查1418次,发放整改通知单(含停工通知单)561份,提出整改意见2321条,已全部整改到位;2018年至今开展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巡查478次,发放整改通知单205份(其中停工单8份),提出整改意见893条(其中文明施工意见145条)。

2、专项检查行动

(1)2016年开展“平安工地、绿色工地”创建工作,全年累计检查工程项目399个,发放平安工地、绿色工地建设督查登记表399份,查出违反创建标准数427条。

(2)2017年5月8日至12日,开展消防安全与文明施工专项检查行动,共抽查39个项目,涉及施工单位29家,监理单位26家,开具整改意见书39份,整改意见104条。2017年10月10日至25日十九大会议期间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专项检查,扬尘治理的检查力度,检查结果较为满意。

(3)2018年3月3日至3月20日,组织开展两会期间全市在建工程安全文明专项检查。我局共检查工程数97个,检查人员291人次,签发整改通知单31份(含停工整改单3份),提出整改意见153条,扬尘整改意见57条,对两个扬尘治理不好的工地进行立案查处,分别予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3、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

2016年累计验收乐清市级文明标化工地91个,上报参评温州市级文明标化工地8个,上报参评浙江省级文明标化工地3个。

2017年累计验收乐清市级文明标化工地107个,上报参评温州市级文明标化工地8个,上报参评浙江省级文明标化工地2个。

2018年半年累计验收乐清市级文明标化工地55个。

二、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加大建筑粉尘污染防范的教育和宣传工作。通过发送宣传单及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加大民众对粉尘危害性的认知程度以及防治能力,引导建筑企业加强对施工场区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知识教育,减少作业时的粉尘产生量。

(二)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按照《2018年乐清市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编制绿色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对照落实11点要求,推广雾炮、喷淋降尘新设备的运用,并在场区内显眼处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和责任人信息,从源头上减少建筑粉尘,并鼓励群众和业内人士向我局举报违规行为。

(三)加强违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联合局工程管理科、建筑市场管理科、市招标投标管理站、市质监站、市安监站等科室站开展行动,并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对违规行为予以限期整改或信用扣分;对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

(四)加强部门联动,共管扬尘问题。会同市环保局开展环保督察工作,联系市综合执法局、市三改一拆办、市旧城办着重解决房屋拆除导致的砖石、渣土不能及时清运问题。与市交通局沟通,加大工程车运输“滴漏撒”治理力度,防止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货物洒落路面造成公路污染。

最后再次感谢代表们的监督和支持!

(联系人:赵林喜,联系电话:139****9522)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市府办,翁垟街道人大工委,

乐清市交通局,乐清市水利局,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乐清市市政公用建设局,乐清市三改一拆办,

乐清市旧城办。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873日印发

乐住规建办建议〔2018〕11号.a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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