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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18- 11- 09 14 : 42 浏览次数: 字体:[ ]

严伟良等11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要求大荆片区建立采石场》的议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资源利用规模化、集约化,合理布局采矿权

你们提出推进采矿权设置规模化、集约化,提高审批效率,完善联合审批机制等建议很好,这也正是我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所要实现的工作目标,也正朝着这个目标努力着。截至2017年12月,我市现有矿山平均年生产规模从“十二五”初期矿山年平均生产规模40万吨/年提升到目前的128万吨/年。采矿权个数从18个缩减为6个。

2017年12月乐清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浙江省乐清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设置了9个经营性矿山规划开采区块和4个工程红线内开采矿山规划区块。为进一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奠定了规划基础。“十三五”期间,通过扩大年设计生产规模,提升矿山设置的准入门槛标准(规划开采区年开采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预期平均将年开采规模提高到1200万吨/年。截至2020年底,预期目标年产量提高到1500万吨,可满足我市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二、关于大荆片区石料供需平衡问题

1、为满足湖雾、大荆、雁荡等周边城镇基础建设需要,新一轮规划已设置了大荆(新坊村矿区)、湖雾(外林村矿区、金砂村矿区)等3个规划区块,初步查明储量2700万吨。2017年5月份我局通过温州矿业权交易中心平台公开挂牌出让了乐清市湖雾镇赤砂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年产规模90万吨/年,出让资源量732万吨,目前已签订成交合同,采矿权竞得人在做采矿权前期登记工作准备。

2、考虑到我市大荆区域重点工程建设石料来源问题,经大荆镇人民政府要求,我局于2016年组织相关部门完成了大荆新坊村矿区的联合踏勘、设置采矿权部门意见征求,目前该矿区已纳入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规划开采区块(ck002),初步划定的资源储量1500万吨。根据浙江省采矿权管理相关规定,专供配套矿山申请出让主体为政府全额投资的交通、能源、港口、滩涂、围垦等建设项目。该矿区石料供应方向可探索一矿供应多个政府财政全额投资的重点工程配套矿点模式。下一步需要“十三五”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向乐清市人民政府提出设置配套的石料矿山申请意向后,我局将组织审批部门和专家对矿山开发的安全、环境影响、审批条件等进一步论证和评价,同时大荆镇人民政府需要开展涉矿土地、地面附着物权属调查等基础性工作;矿区所在村村委会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对矿产资源开发事宜进行表决。

在开展以上工作时,我局将协同其他审批单位缩短论证、报批等工作周期,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最后,感谢你们对乐清市国土资源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支持。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5日

 

(联系人:陈阿希,联系电话:138066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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