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墨香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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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教办体〔2018〕19号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墨香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浙南产业集聚区文教体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发挥温州在书法领域的传统优势,提升温州城市文化形象,涵养市民文化素质,根据市委、市政府“墨香城市”建设要求,特制定《温州市“墨香校园”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附件 温州市“墨香校园”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打造“墨香城市”,提升“文化温州”形象的号召,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深入推进学校书法教育,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墨香校园”建设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再创温州教育辉煌的总体要求,坚持“更加注重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立足传承温州文明、赓续温州文脉,以“墨香校园”建设行动为载体,大力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促进各地各学校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的传承与发展,全面提升学校办学品质,不断提高学生审美能力与人文素养,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快文化强市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精神需要谱写新的篇章。 二、工作目标 以“翰墨润心、书道育人”为目标,有机结合“美丽校园”、“书香校园”建设,着力提升校园环境文化内涵,彰显校园人文魅力。以落实师资、课时为重点,致力构建书法普及教育综合课程体系,培养学生书写基本技能和书法艺术欣赏能力,促进学校特色发展。今后三年将按照全面推进与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墨香校园”建设行动。2018年,在原有书法、篆刻特色学校基础上,启动首批100所“墨香校园”创建活动。到“十三五”末,形成一批“墨香校园”建设优秀案例。 三、主要任务 (一)创设墨香环境。各中小学校要结合“书香校园”“美丽校园”等环境建设要求和学校实际,进一步做好校园整体环境设计与规划,积极融入墨香关键元素,完善功能场所环境布置,推进书法园地、书法专用教室等墨香阵地建设,促进校园环境外在美与办学品质内在美的有机融合,努力使学校成为墨香浸润、书香四溢、清香怡人的工作和学习场所。 (二)丰富墨香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品八德”等主题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等综合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书法教育。要通过组建学生书法社团、开辟校外书法教育基地、鼓励青少年观摩书画展等途径,丰富课外书法教育形式。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艺术节书法、篆刻比赛和“兰亭奖”中小学生书法大赛,搭建“小书法家”成长平台。 (三)构筑墨香课程。各中小学校要依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落实课时要求,强化课堂主渠道,使用好书法专门教材。义务教育段3至6年级,在语文课程中要保证每周安排1课时书法课,美术等课程要结合学科特点开展书法教育。普通高中要积极开设书法选修课程。各中小学要结合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及综合实践活动,自主研发教材,拓展教学渠道,积极开发写字、书法教育,健全拓展性墨香课程体系。 (四)打造墨香班级。各中小学校要加强教室环境布置,营造班级墨香氛围。要利用早自修、午间静校、班会课等时间,设置“硬笔书法一刻钟”等常态化习字环节。通过举办班级书写比赛、开展优秀作业展览、评选书法之星等机制,在书法活动中塑造班级墨香文化,促进学生每天有练习、每月有展示,每年有提高,让学生在书法教育中感受中国文字之美,感悟中国传统文化之美,养成静心学习的习惯,培养耐力、毅力和审美情趣,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五)培养墨香教师。各地各学校要致力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育师资队伍,积极聘请社会各界书法专家担任学校长期书法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要尽量落实专职书法教师编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书法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进一步明确书法教学要求,逐步提高教师书法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教学研究工作的范围,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安排教研人员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工作。各中小学校要通过“教师每月提交一幅书法作品”、定期组织开展教职工书法比赛等形式,积极倡导“读书是一种生活方式,书写是一种艺术享受”的教师文化,增强教师的人文素养。 (六)培育墨香学生。各中小学校要坚持“以书正德,以书启智,以书育美”,创新项目活动载体,健全评价激励机制,注重书法教育的过程管理,促进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好写字,写好字”的良好习惯。在面向全体的同时,要致力培养和发挥学生的兴趣和特长,积极搭建学生个人书法艺术展示平台,鼓励个性发展。对于有书法专长的学生群体,学校要积极邀请当地书法名家来校讲座及开展社团指导等方式,给学生创造发展的机会。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相关落实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启动100所“墨香校园”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墨香校园”建设操作标准和认定办法。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进书法教育的开展,扩大“墨香校园”创建范围。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书法教育的师资水平、功能室建设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在学校文化、课程建设、特色项目、校外基地建设等重点工作上取得明显进展。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实现全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全覆盖,形成一批“墨香校园”建设的优秀案例。做好全面总结,巩固创建工作成果,推进载体创新,形成“墨香校园”建设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墨香校园”建设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加快文化强市建设,推动教育改革和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增强认识,进一步明确“墨香校园”建设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墨香校园”建设进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墨香校园”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加强领导、强化职责,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本地本校“墨香校园”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落实人员和经费,为顺利开展“墨香校园”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建立完善相应工作责任制度和考核机制,切实推动“墨香校园”建设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适时召开“墨香校园”建设现场推进会或经验交流会,开展系列评比和展示活动,加大对“墨香校园”建设成果的宣传和推介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和学校各类宣传阵地,加强舆论引导,争取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书法教育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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