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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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发挥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推动作用,加快推进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拉动海洋经济有效投资增长,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若干意见》(浙委〔2011〕31号)精神和省财政厅、省海港委《关于下达2018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8〕17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项目1个(见附件),共计1200万元。 二、资金补助用于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项目单位要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1〕81号)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请项目单位在2018年11月15日前,将有关资金补助项目建设情况及专项资金落实情况报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汇总后分别报省海港委、省财政厅。
市发改局(海经办)联系人:方 宇 61885075 市财政局(经建科)联系人:林贤柱 57571312
附件:2018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 清 市 财 政 局 2018年6月29日 附件 2018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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