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0号公告原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2015年至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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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九年十一月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乐清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3月7日至6月21日,对原乐清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现更名为乐清市铁路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市铁路中心”)2015年至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市铁路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财政经费全额拨款,主要职能为负责全市铁路(包括轨道交通)建设工作。归口管理的乐清市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实有行政在编人员3人,事业在编人员7人。截至2018年末,市铁路中心共设4套账,即乐清市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账、市铁路中心事业账、基建账(含乐清湾铁路支线经费)、S2线账。 审计结果表明:市铁路中心积极完成上级铁路部门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攻坚克难,为推进乐清湾港区铁路支线的工程建设和温州市域铁路S2线的政策处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市铁路中心在集体讨论决策、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结构、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支出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重视,认真予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大额资金使用未集体讨论 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市铁路中心签订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有8个合同,合同金额共计112.56万元,均未经党组集体讨论。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结构问题 1.机构设置不规范。截至2018年末,市铁路中心未将原下设乐清站、绅坊站、雁荡站3个分指挥部及S2线办公室等机构进行整合。 2.人员结构不合理。一是单位缺编2人。二是临聘人员50人,占在岗人员的80%。 (三)部分物品未实行集中政府采购 2015年至2018年市铁路中心账上有3笔金额共计16249元政府采购物品未实行集中政府采购。 (四)工程管理问题 1.甬台温铁路雁荡火车站通站路建设工程K0+000~K0+200段工程和乐清高铁站、绅坊高铁站室内装修提升工程两个项目超工期。 2.甬台温铁路雁荡火车站通站路建设工程K0+000~K0+200段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但未及时办理结算。 3.工程项目资料未及时整理归档。市铁路中心对历年已完工的工程、政策处理等相关资料未进行整理归档,散落在资料室或有关经办人手中。同时由于大部分经办人为临时人员,流动性大,导致资料不齐全。 (五)支出管理问题 1.公务接待不规范。市铁路中心公务接待存在未在公务接待平台登记等问题。 2.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市铁路中心公务用车4车次用车人为单位中层干部费用计1658元。 3.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差旅费存在审批晚于出差时间、未填写出差审批单和报销一等座动车票等问题共20笔,金额共计29507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乐清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市铁路中心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重新对本单位机构职能进行梳理,明确内设机构的职能;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对历年已完工的工程、政策处理等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避免档案资料的遗失损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铁路中心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及建议高度重视,通过重新修订党组工作制度、发文撤销分指挥部和S2办公室、清退临时人员、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等措施,积极落实整改。通过出台《铁路中心和铁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制度》等制度,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