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城市公共户外广告位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维护市容整洁美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乐清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乐清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起草了《乐清市清远路沿线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设计(送审稿)》。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乐清市清远路沿线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设计(送审稿)》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8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23171758@qq.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222窗口(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8月7日 乐清市清远路沿线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规划设计(送审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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