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中央油补资金发放程序(出租车部分)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4/2019-177027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交通运输
  • 文号:
  • 乐交运〔2019〕112号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09-17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各有关出租车运输企业:

根据乐清市委办、乐清市审计局《关于要求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需进一步完善中央油补资金发放程序并建立“一卡通”发放模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发放程序。

1、中央油补资金下拨前,先由出租车运输企业根据单车全年全额补助标准和出租车实际运行情况,统计核实补贴对象和发放金额,并制定发放明细表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出租车运输企业将明细表(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统一上报到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核。

3、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核无误后,将企业资金分配表上报我局,由我局发文后将油补资金下达到各出租车运输企业。

二、建立“一卡通”发放模式。

各出租车运输企业要建立“一卡通”模式发放中央油补资金以及其他补助,各企业可以选择金融机构作为补助资金代发点,强化资金监管,使补贴资金及时发放。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乐清市审计局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印发


关于完善中央油补资金发放程序(出租车部分)的通知.aip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