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十三届政协乐清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函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十三届政协乐清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函 |
张晓霞等委员: 你们在第十三届市政协第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重视柳市镇老城改造推进小城建设步伐的提案》(第12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实施老城改造,不仅是推动城镇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品质的重要途径,也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措施。委员们对柳市镇建设现状和规划做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为柳市镇下一步城镇建设发展起到很好推动作用。 接下来,市政府将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科学规划城镇建设。在本轮空间规划修编和“多规合一”过程中,提前谋划、精心论证,以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意愿,积极依法依规推动柳市镇的老城改造和城镇建设步伐。 二是完善小区配套设施。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要求,优化物业管理与服务、老幼活动场所、便利店、生活垃圾收集点等的设置,推进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位置的布局和改造,协同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简化审批流程,提供工作效率。 三是提升老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工业建设项目的规划技术经济指标,进一步消除老旧工业区安全隐患,切实改善城镇生产生活环境。 四是继续加大财力倾斜支持力度。柳市镇作为小城市培育镇,在财政体制上已有较大倾斜,如:在超收分成的基础上增加了总量分成;在土地出让金上,按80%返还(比其他乡镇高出11%),可用财力较过去大大增加。市财政将坚持“兼顾市与镇利益”的原则,根据地方财力的增长情况,继续加大对乡镇财力的倾斜力度,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为促进乡镇的建设和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市工作多提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4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