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大力改善空气质量,打造“乐清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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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空气质量质量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98.4%、PM2.5浓度23微克/立方米,PM10为42μg/m3,三个重点指标较去年均有大幅改善,“乐清蓝”已是民众生活常态。 一是以重点工业区为抓手,做好工业废气污染整治。 1、全面开展乐清市电镀园区综合整治。我局组织19名机关科室业务骨干以结对形式下沉到各电镀企业,指导开展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本科室作为牵头科室,实行驻点办公上门服务,协助企业整改提升。经前期整治提升,目前园区23家电镀企业有序整合车间,23家园区电镀企业113个楼层调整了车间布局,将原324个车间有序整合为209个车间,共清理出租户81家,拆除水表237个、电表202个,淘汰366条老旧生产线,新建210条生产线。园区1042条生产线(酸洗间)全部更新废气封闭收集设施,拆除不符合室内设置要求的废气处理塔,全面提升废气处理能力。废水分质分流提前完成提标改造。危废处置严格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投此次园区综合整治提升电镀企业共投入整改资金1.7394亿,其中用于污染防治设施建设5500余万元,污染防治措施已整改到位。 2、深化治理推进有机废气减排。制订了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废气治理方案,对园区内涉气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已完成5家提升整治工作,7家关停。将全市22家涉气企业列入挥发性有机废气整治提升名单,目前已完成15家提升整治工作,7家关停。对我市六类行业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走访企业125家,回访率100%。 3、指导开展燃煤废气综合整治。督促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温州特鲁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煤场封闭改造、泰山石膏(温州)有限公司完成脱硝加湿式电除尘废气治理、人民医院淘汰生物质锅炉等工作,有效调整能源结构,推进清洁生产。 二是以机动车排气防治为抓手,做好交通源污染整治 1、强化以柴油车为重点的机动车排气管理。火眼智能抓拍黑烟车。在经开区纬一路等4个点位安装完成机动车冒黑烟抓拍系统,对检测到的超标黄牌车发出警示短信,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测及维修。柴油货车路检路查。联合交警部门分批次在白鹭屿、湖雾等主要路段设卡检测柴油货车,对复检超标或逾期未复检的车辆,抄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罚。继续推进老旧车柴油车淘汰。今年配合交通运输局淘汰国三营运柴油货车129辆,对符合补助政策的车辆给予政策补助。同时启动提前淘汰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政策,计划于2022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启动重型柴油货车OBD安装联网工作。柴油货车OBD系统是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又一利器,现已开展390辆重型柴油货车OBD安装和联网,建立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 2、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对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如叉车、挖掘机)的,严格督查并依法予以处罚,消除冒黑烟现象。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入户摸底调查。组织开展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和环保号码发放,严格督促落实申报制度,规范对填报信息的初核、复核流程。 3、强化对加油站油库及机动车检测机构日常督查。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日常督查。对重点车辆排放检测数据审核率达95%以上,今年已累计审核7024辆。开展油气回收抽查检测。组织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我市家加油站和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达标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油气回收装置及在线监控安装正常运行,以减少油气无组织排放。 三是以扬尘污染防治为抓手,强化推进烟尘面源防治。 充分发挥大气办职能,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落实蓝天保卫战各项职责。印发《乐清市2020年扬尘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联合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督查控制各类扬尘源,推进建设工程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落实洒水喷雾设备配备使用情况,督促在本市运营的渣土运输车辆、洒水车、冲洗车、雾炮车等安装GPS定位系统,确保各类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开展季节性巡查,严防因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造成重污染天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