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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白石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13/2020-18206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 文号:
  • 石街道〔2020〕65号
  • 发布机构:
  • 白石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12-07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社),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浙综委〔2017〕6号)精神及上级有关要求,规范我街道综治工作平台,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实战能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全面高水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着力发挥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的功能作用,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定位,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创新方式、优化流程,加强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二、组织机构及场所设置

白石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胡越,中心常务副主任由政法办主任陈坚明兼任,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下设办公室,即政法办。

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应按要求建立群众接待窗口、矛盾纠纷调解室、暖心工作室、综合信息指挥室、家事调解室和其他有关工作场所。

1、群众接待窗口。由政法办和进驻的相关单位派员设置窗口,有效整合政法、信访、警务、司法、安全生产、禁毒、流动人口管理、综合执法、人力社保等专业力量资源,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现场解答或咨询,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工作实际,合理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实行集成服务。

2、矛盾纠纷调解室。主要用于政法组织协调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3、暖心工作室。对有需求的居民群众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活动的场所。建立健全经常性心理服务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机构的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人员、社会工作者等,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加强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并协同卫生计生、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的专业力量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危机干预工作,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4、综合信息指挥室。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社会治安状况实时监控和突发案事件指挥调度等提供的场所。应接入基层治理综治信息平台、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信息,并逐步接入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规划的相关信息系统。

5、家事调解室。免费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婚姻家庭指导、家庭纠纷调解、反家庭暴力宣传、心理咨询、家庭教育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并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投诉。

6、其他工作场所。为政法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武部、信访和防范处理邪教办等部门提供的集中办公场所。

三、功能职责

综治工作中心的主要功能是负责协助街道党工委、政府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部门、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等工作。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禁毒戒毒、“扫黄打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3.积极参与配合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

4.组织协调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依托基层治理综治信息平台、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实现对突发案事件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指挥处置;

5.建立基层社会治理线上指挥协调机制,及时受理辖区内群众求助、投诉和有关矛盾纠纷等事项,做到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6.组织开展法治、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平安村、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市场等基层平安细胞创建活动;

7.指导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中心(站、室)开展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推进全科网格建设,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群防群治队伍力量,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8、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考核评价;

9、完成党工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四、运行机制

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立和落实以下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确保有序开展工作、提供高效服务。

1、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并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督查督办、情况报告、AB岗、领导接访、教育培训、检查指导、考核评价、保障奖励、档案资料等制度,实现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

2、工作例会机制。综治工作中心应当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各派驻单位参加的例会,分析研判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协调解决重要事项。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调度会或联席会。会议均应形成书面记录,联席会议应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3、协作配合机制。综治工作中心的各派驻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原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派驻工作期间应当自觉接受和服从综治工作中心的领导、指挥、管理、调度和协调。

4、联动工作机制。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联动机制,协调各方有序开展工作。

(1) 矛盾纠纷联调。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手段进行疏导化解。

(2) 社会治安联防。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合理配置群防群治队伍,构建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配套、点线面联动的治安防控工作网络。

(3) 突出问题联治。定期组织排摸、梳理辖区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按照上级部署,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项集中整治行动。

(4) 重点工作联动机制。统一部署开展工作,统一使用工作力量,统一调配必需装备,统一安排值班备勤,并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

(5) 服务管理联抓机制。入驻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公开承诺服务项目,主动为居民群众、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帮助解决群众需求。协同做好本地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

(6) 基层平安联创机制。按照深化平安浙江建设、打造平安中国示范区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扩大覆盖、丰富内涵、提升层次,广泛组织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5、事件流转办理机制。依托乡镇(街道)基层治理综合信息指挥体系,发挥“平安通”、平安浙江APP、综合信息指挥室的作用,统一做好源头发现、采集建档、分流交办、执行处置、检查督促、结果反馈等环节,及时稳妥处理涉及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的各类事项。

五、工作制度

(一)首问首办负责制度。群众反映事项时,中心接待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答疑、指引等服务事宜;承办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承办人为首办责任人,负责事项的全程跟踪、办结回复。

(二)代理服务制度。群众反映事项并提供相关材料后,中心在规定时限内指派专人为群众提供无偿全程代理服务。

(三)信访陪访制度。对于需要上级部门解决的信访事项,中心在与上级部门事先沟通的基础上,指派专人陪同信访人到上级部门咨询政策,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组团服务制度。中心整合工作力量,组建由网格服务团队和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团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服务。

(五)预约联动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处理的事项,由中心联系相关部门,在约定的时间内集中处理,共同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

(六)限时办结制度。中心对能够解决的事项,立即予以解决,对解决难度大或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以及群众反映集中,具有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限时办结。

(七)联席会议制度。中心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中心各成员单位成员参加,总结上月工作,研究重大问题,重大、紧急事项即时研判,迅速呈报。

(八)工作台账制度。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建立社会救助、矛盾排查化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扶管控、平安创建等工作台账,做到档案资料规范完备。

(九)培训考核制度。成员单位要定期对工作人员其进行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街道里制定对中心及相关成员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中心集中办公人员工作绩效考评制度,考核结果与个人业绩评定、晋级晋职、奖励惩处等挂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是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把加强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纳入党工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抓,通过优化组合,再造流程,落实责任,强化保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二)深化网格管理。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构建全省“一张网”的网格管理体系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科网格建设。有效整合综治、信访、警务、司法、安全生产、禁毒、流动人口管理、综合执法、人力社保等专业力量资源等部门在街道政府、村的各类协辅力量,担任专职或兼职网格员,由街道统筹配置到网格,为“四个平台”开展工作提供支撑。

(三)推进信息共享。主动对接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及时推送和接收重点人、事、物、组织、场所等基础信息和相关事件信息,推进基层治理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联动。

(四)强化工作对接。街道综治工作中心要加强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和各个方面的工作对接和协调配合,做到既统筹整合现有的资源,又形成有机整体,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效能。加强上下对接,发挥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作用,向上对接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向下延伸工作网络和机制,设立村(社区、企业)综治工作中心(站、室),承接网格及基层群众反映的各种相关事务,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 

2020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石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白石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标准化建设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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