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增万亩林、建森林城”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乐清市“增万亩林、建森林城”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增万亩林、建森林城”国土绿化 行动方案(2020-2024年) 为持续推进我市国土绿化美化,高标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根据《浙江省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方案(2020-2024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建设高标准的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充分挖掘潜力,大力实施山地、坡地、城市、乡村、通道、沿海“六大森林”建设,加快构建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构建城乡一体的森林网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森林日益增长的多元需求,将乐清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森林城市。 二、主要目标 到2024年底,全市力争完成新增国土绿化3万亩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6%以上(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口径),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覆盖城乡、质量稳定、功能强大的森林生态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山地森林建设。挖掘现有林地造林潜力,按照“宜造则造、宜封则封、宜抚则抚”的原则,全面梳理全市现有宜林山地、困难造林地、造林失败地等地块分布情况,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营造林措施,提高林地绿化程度,确保山地空间应绿尽绿。重点做好交通通道沿线、乐清湾瓯江口海岸线沿线山地残次林、疏林、一般灌木林的补植改造力度;加强未成林造林地的抚育管理,促进早日郁闭成林。 (二)推进坡地森林建设。积极推进未利用土地、严重污染土地等宜林区域的造林绿化,加大对坡度25度以上坡地的造林修复。对低丘缓坡区域,在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上引导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因地制宜调整坡耕地种植结构,拓展绿化空间,增加森林植被。对立地条件相对较差、分布零散的地块,选择耐旱耐瘠薄、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开展造林绿化;对立地条件相对较好、连片集中的地块,引导发展木本油料、茶叶、干(水)果等经济林;重要通道沿线的坡地可引导发展苗木业;提高土地综合效益。 (三)推进城市森林建设。以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为载体,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同步创建,在中心镇全面创成省级森林城镇的基础上,2020年起每年创建省森林城镇2个以上,到2024年底实现建制镇森林城镇全覆盖。在城市城镇森林建设中,重点做好东运河公园、中央绿轴、林宅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型公园绿地建设和大规模片林的营造,突出森林效果、生态效益。结合美丽城镇建设,因地制宜加宽河道、道路沿线绿化带,加强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和建制镇新开发片区、新建工业园、小微园、企业厂区、新建住宅区、新建停车场绿化,利用好拆违和改造土地,有效增加城市城镇森林面积。 (四)推进乡村森林建设。深入挖掘村庄绿化潜力,持续推进“一村万树”行动和森林乡村建设,每年建设“一村万树”示范村和森林乡村5个以上,到2024年,全市累计建设“一村万树”示范村和森林乡村50个以上。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高度重视乡村环境打造,充分利用村庄融合发展机遇,加大对闲散土地、荒山荒滩、宜林地块、新村各自然村间道路、河道等区域绿化建设力度,突出做好道路风景林、河道生态林、“四旁”果木林、农田防护林、公园休闲林建设,积极发展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通过乡村绿化建设促进乡村A级景区创建和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 (五)推进通道森林建设。结合“四边三化“、美丽公路等建设载体,推进通道森林建设,甬台温铁路、甬台温高速、104国道沿线山体通过森林抚育和珍贵彩色森林建设的方式提升森林质量;对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露天矿山做好边坡复绿和景观修复;对沿线两侧通道绿化开展补植、提升;甬台温复线、绕城高速、疏港公路等新建通道开展专题绿化方案编制,争取2024年完成全部绿化,提前做好温州S2线轨道沿线绿化规划。 (六)推进沿海森林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海岸带建设,重点开展乐清湾、瓯江口海岸沿线泥质基干林带断带、残带补植改造和退化林带修复提升,做好西门岛海岸沿线、清江流域适生区域红树林的扩面种植,大幅度增加沿海森林资源,构建功能强大、结构稳定的沿海基干林带,增强抵御台风等自然灾害能力。2020年完成胜利塘蒲岐段沿线泥质基干林带改造提升100亩以上,到2024年底,全市沿海基干林带残次林完成全部修复提升任务,有条件地段实现基干林带总宽度不小于100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功能区要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将新增国土绿化行动纳入重点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要求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山头地块,落实专人负责。建立绿化牵头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专门工作组,按照部门牵头、乡镇街实施的方式推进,确保绿化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协同,确保进度。市绿化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及时研究协调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及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铁路建设中心等单位要对去冬以来所有绿化项目(含企事业单位、住宅区等非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统计上报,同时对绿化项目建设和进度实行每周一报(联系人:市绿化委办陈建永,联系方式:18967750832,短号:577757)。 (三)科学绿化,确保成效。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及有关单位在推进国土绿化过程中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海拔气候等自然条件,合理选择绿化树种,严格按照绿化技术规程科学施工。重点做好引导片林“扩面”(1亩以上)、林带“加长”(50米以上)、树带“加宽”(2行以上、行距4米以下)。加大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和经济树种应用种植,避免求大求新求洋,造成不必要浪费,确保绿化成效。 附件:乐清市“增万亩林、建森林城”国土绿化行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 乐清市“增万亩林、建森林城”国土绿化行动 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