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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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确保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序推进,维护教育公平,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决定对大荆镇一小等35所重点监管学校进行招生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0年7月5日-7月20日(具体时间由督查组自行安排) 二、督查安排
三、督查内容 1.政策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对各批次报名儿童的资料(包括户籍,父母房产、社保、就业状况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和录取。 2.信息公开情况:是否将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材料、招生办法、录取结果等信息予以及时公开。 3.重点督查内容:第二批次统筹学生中“小产权生”的相关材料( 包括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付款凭证、水电缴纳凭证、父母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新居民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暂住证或居住证等)是否属实;学校对《统筹批次(有房无证)调查核实表》的前期核查是否已经落实到位。 四、督查方式: 督查组查阅台账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包括电话随机联系家长、实地抽查等)。 五、督查要求: 1.督查组要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和沟通,在第一时间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学校,并督促学校及时纠正和落实; 2.各学校要积极配合督查组工作,针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及时整改到位。 附件1: 乐清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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