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乐清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意见的函 关于公开征求《乐清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意见的函 |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29号)精神,我局拟定了《乐清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4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联系人及电话:徐女士,0577-61882137;邮箱:510476403@qq.com。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4日
乐清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229号)精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切实减轻企业用气负担。拟将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3.16元/立方米调整为2.91元/立方米,下浮不限。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请各燃气企业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抄表计费等工作,优化服务质量,确保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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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调查结果:
http://www.yueqing.gov.cn/art/2020/8/5/art_1683457_54013680.html
征集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2020-07-24 10:53:08 | 截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