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林业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破坏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域海岛海岸线(港口岸线除外)整治修复和海洋生态修复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