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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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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2522542,电子邮件:965285130@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社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压实责任、定期汇报,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社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曾多次在会议中强调,政务信息作为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和实现监督行为的重要依据,其科学规范公开工作必须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各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公开任务,切实做好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我社林金通副主任为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办公室为主要经办科室,形成自上而下的工作机制。同时,为理顺工作流程,主要经办人员由办公室秘书调整为文书,实现从发文到信息公开的工作衔接,并明确秘书为主要核稿人员,要求在文书公开文件或信息前,必须经过秘书的核稿校对,以确保政务公开的严谨性和严肃性。建立月汇报制度,确定每月1号下午(逢节假日顺延)召开机关月度工作汇报会,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月度工作汇报重要内容,接受领导监督。 (二)规范流程、把握节点,科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有效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发布协调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按照《乐清市供销社信息公开发布和审核暂行规定》要求,对主动公开的公文或其他信息的发布和保密情况,由拟稿人在发文稿上注明对该公文的公开意见后,由科室负责人或办公室主任核稿、单位领导审签后发布。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需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或涉及其他部门的,我们规定应当送交上级部门审批或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经批准或确认后再予以公开。 二是及时汇总上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办要求和《关于建立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的通知》精神,每个季度都及时编制并上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表》和季报单。2020年,本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11条,非公文类政府信息22条,重点领域信息2条,领导信息4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财政管理信息方面,包括《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9年度部门决算》、《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0年度部门预算》等内容。 三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主要公开载体的同时,还通过积极谋求与新闻媒体合作,主动发布本单位政务信息。 (三)聚焦重点、科学梳理,做好单位基本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26个领域基本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精神,围绕我社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共编制事项类别12类,公开事项20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2020年本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 个别政府信息未能及时主动发布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 (二)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加大对该项工作的宣传,提高全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强化本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我社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的相关信息的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加强本社网站、微博的建设,增强网上信息公开的集中度和规范度,提高网上公开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乐清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无其他报告事项。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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