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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乐清市2021年64号地块(乐清市林宅湿地公园二期改造仙垟村拆迁补偿安置用地)周林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乐政征复〔202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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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1年64号地块(乐清市林宅湿地公园二期改造仙垟村拆迁补偿安置用地)建设需要,需征收柳市镇周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3755公顷(计20.6325亩),其中农用地20.3355亩(耕地18.822亩、交通运输用地1.5135亩);建设用地0.297亩。前期已组织土地征收启动公告,进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2021-29),于2021年7月27日发布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按时办理了补偿登记,对未按时履行补偿登记的,将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公告期内未收到听证申请和其他意见,经研究,同意该方案,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编号:2021-29)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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