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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4/2021-19617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08
  • 有效性:
  • 有效

市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教育良好生态,形成切实有效的“双减”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叶伟琼(市委副书记、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余长友(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教育工作领

导小组副组长)

林益正(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陈微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信访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人行乐清市支行、市银保监组主要领导。

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双减”工作专班,“双减”工作专班设在市教育局,在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附件:1.市“双减”工作专班组建方案

2.市“双减”工作专班运行管理制度

3.市校外培训监管部门责任清单

4.市“双减”工作联络员信息


中共乐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日


(此件不予公开)


附件1


市“双减”工作专班组建方案


为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成立市“双减”工作专班,下设综合组和各专项工作组。组建方案如下。

—、专班成员组成

组  长:卓赛龙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章永国 市委办副主任

陈余良 市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王  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郑晓东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旭良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胡庆祥 市委编办副主任

杨浩锋 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志洪 市人大法制内司委副主任

朱成武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衡山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

何向荣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寅初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周秋莲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非拉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正文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晓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瑜 市住建局党委委员

万建旭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伯敏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  勇 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郑甘雨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庆祥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步富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郑  奔 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黄圣泉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月斌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副主任

季旭林 市消防救援大队党委委员、副大队长

李步岳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章  楠 团市委副书记

王剑乐 市妇联党组成员

王剑波 人行乐清市支行副行长

金  哲 市银保监组组长

二、专班专项小组组员及职责

(一)综合组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各小组开展“双减”工作;加强风险研判,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组织编撰“双减”工作简报;做好专班办公条件保障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课后服务组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成员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主要职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工作;及时补齐补足中小学教师编制;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标准;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额;保障课后服务期间校园周边安全和交通管理疏导,加强晚自习交通等安全保障;指导督促学校加强课后服务时段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参与暑期托管志愿服务等。

(三)准入登记组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市科技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统筹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工作,重点做好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相关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分类制定准入标准,严格做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

(四)监管执法组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统筹配置行政执法力量,落实地方综合执法。按照部门职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类培训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实施数字化监管平台。

(五)资金监管组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人行乐清市支行

成员单位: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银保监组、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主要职责:统筹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金融管理。重点抓好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与预付式收费工作,建立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机制,全面加强预付费资金风险防范。

(六)无照整治组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税务局

主要职责:统筹开展无照经营的机构或个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通过网格排查、专项整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办学机构。

(七)舆论引导和舆情管控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加强舆论正面宣传引导,统筹力量加强舆情监管和应对处置,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做好信访投诉相关工作。

(八)安全稳定组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成员单位: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主要职责:统筹做好“双减”工作落实期间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做好风险评估工作。化解学员退费、员工劳动、场所退租等纠纷引发的风险。抓好校外培训机构建筑、防疫、消防、网络等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查处并指导机构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机制

(一)统筹协同。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专项小组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落实工作任务。

(二)会商研究。根据工作需要,专班综合组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小组推进情况汇报,研究审议实施方案、专项政策,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

(三)督查评价。专班定期对各成员单位推进“双减”工作进行跟踪督查。

(四)联动推进。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及时向专班综合组报送工作动态、问题建议。


附件2


市“双减”工作专班运行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我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双减”工作专班)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运行管理制度。

一、主要职责。“双减”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重点落实好“双减”工作专班组建方案中规定的各组主要职责,主动作为,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形成合力。同时研究提出工作建议,落实“双减”工作相关政策和工作专班会议议定事项。

二、会议制度。专班实行专题会议和定期例会制度,严格贯彻落实精简会议相关要求。专题会议由“双减”工作专班领导小组召集和主持,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定期例会由专班综合组召集和主持,专班各组相关成员参加,专班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必要时,专题会议可由专班负责同志委托综合组召集和主持。

三、公文办理。专班综合组负责专班日常公文处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精简文件相关要求。以专班综合组名义报送专班会议的请示、报告,征求相关成员单位的商洽、协调事项。印发布置工作任务等文件,按程序由专班综合组签发,市教育局代章。重要文件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

四、信息报送。专班通过会议纪要、动态简报等形式通报相关情况。各成员联络员及时与工作专班综合组沟通“双减”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推进工作的最新动态、重大政策、措施进展、落实成果,重点经验做法、调研成果、政策建议等。

五、督促落实。对我市“双减”工作的批示和要求,由专班综合组负责登记管理。经市委、市政府文件或工作专班会议确定由各成员单位、乡镇街办理的事项,由专班综合组督促落实。工作专班可组织必要的调研督查。各成员联络员对接专班综合组和相关专项小组的工作任务。

六、监管评估。围绕“双减”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上级的督导考核等,专班综合组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日常监管和评估工作,适时通报任务进展情况,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附件3

市“双减”工作及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部门责任清单

责任部门、单位

相关职责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

统筹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对校外培训机构涉及违背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学生价值观形成,淫秽色情和低俗等不良信息进行监管。配合教育、通信管理部门做好线上校外培训监管工作。

市委政法委

做好相关维护和谐稳定工作。

市委编办

根据学生规模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核定编制,配足配齐教师。增设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构。

市信访局

做好化解信访投诉相关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委

做好“双减”相关法律解读、解释工作。

市发展改革局

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相关政策,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收费监督。

市教育局

抓好统筹协调,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准入标准,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负责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综合执法。

市科技局

明确为科技创新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加强对从事科技创新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科技创新类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教育部门查处外籍人员从业资质。

市公安局

依法加强治安管理,联动开展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预警预防,做好涉稳事件应急处置;指导、监督机构履行单位安全防范主体责任;配合做好线上校外培训审批及网络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课后服务期间及晚自修校园周边安全和交通管理疏导。

市民政局

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记工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等级评估、年度检查,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违规从事营利性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和信用惩戒。

市司法局

加强涉及停止办学的机构租金、劳动等民商事案件调解、纠纷化解等工作。

市财政局

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研制因政策等因素停止办学,适当减免租用国有资产类生产经营用房的租金政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稳岗就业、失业监测,及时受理被裁减人员失业登记申请,按规定将其纳入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市住建局

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的指导监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用房属于违法建筑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

市商务局

配合做好托管服务机构日常管理,协助教育、科技、文广旅体、体育等部门做好机构预付消费的监管。

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明确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加强对从事文化艺术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加强对有关媒体的监督和指导,积极引导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严格控制各电视台、新媒体播放培训机构广告宣传的时间和频次。配合做好IPTV、互联网电视等电视端违规校外线上培训应用的处置工作。利用文化馆、城市书房等活动场所开展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明确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加强对从事体育培训机构的监管,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利用体育馆等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市卫生健康局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近视防控等相关工作。

市税务局

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发票使用管理,依法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偷逃税和虚开发票的行为。配合做好非法办学机构查处取缔等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

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工作和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明码标价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等方面监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配合教育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加强托管服务机构的日常登记与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做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记工作。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收费监督。对违法违规的培训机构进行信用惩戒。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

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人行乐清市支行

加强防控金融风险,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有序服务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整顿学科类培训机构上市等行为。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统筹配置行政执法力量,落实地方综合执法,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类培训机构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为校外培训机构数字化监管和多跨场景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市消防救援大队

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监督,依法开展监督抽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人行乐清市支行

指导银行机构为校外培训机构开立学员培训费专户,配合教育等部门建立完善资金监管风险预警反馈机制。

乐清银保监组

会同教育等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风险管控工作。

市总工会

充分利用工人文化馆等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团市委

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等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市妇联

充分利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附件4

市“双减”工作联络员信息

序号

单位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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