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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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特殊教育学校: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1〕94号文件批复乐清市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有关部门意见,对初设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工程概算我局已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审定。经研究,原则同意,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1〕24号文件及会议审查情况,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范围 本项目选址位于乐清市乐成街道湖前路30号,学校北侧为规划乐湖路,东侧为湖前路,南侧为乐白路,学校总用地面积为10096.37平方米,其中本次扩建用地面积3424.03平方米(国家2000坐标)。 二、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教学楼、风雨操场、宿舍综合楼、地下室、运动场、绿化、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外工程、智能化、原建筑拆除等。 三、总平面图布置及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设计总平面图布置:南侧保留2栋建筑,分别为教学楼与专用教室。在保留教学楼的北侧新建教学楼,形成入口广场,北侧布置风雨操场及宿舍综合楼,西南侧布置环形跑道与2个篮球场。教学楼通过封闭连廊衔接北侧风雨操场及西北侧宿舍综合楼。 2、建筑单体: 新建教学楼为6层建筑,一~四层为小学部教室,五层为高中部教室,六层为行政用房。 风雨操场为3层建筑,一层烘焙室及架空活动,二层图书馆及报告厅,三层为室内篮球馆。 宿舍综合楼为5层建筑,一层为厨房及架空活动,二层为餐厅,三层为家政训练,四~五层为宿舍。 3、交通组织:学校主入口设置在东侧的湖前路上,次出入口布置在地块的北侧乐湖路。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建筑面积14845.59平方米,其中:已建教学用房面积3321.17平方米,本次新建建筑面积11524.42 平方米,其中包括地上建筑面积8794平方米(含教学楼2957.42 平方米,风雨操场2229.93平方米,宿舍综合楼3307.55平方米,连廊269.85平方米,门卫29.25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972平方米;架空层面积758.42平方米;拆除旧建筑面积1679.61平方米。容积率1.2,绿地率30%,机动车停车位4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11辆。 五、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同时结合施工等各因素综合考虑,计划总工期为24个月。 六、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核定工程投资概算为5691.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58.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2.50万元,预备费271.04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详见附件) 七、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教学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