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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73/2021-195491
  • 组配分类:
  • 城管执法
  • 发布机构:
  •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清江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

发布日期: 2021- 11- 17 17 : 05 浏览次数: 字体:[ ]

连日来,清江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进一步细化、深化、强化燃气安全检查,对涉及燃气安全的诸多事故隐患进行深入调查和实地勘查,确保非居民和居民燃气用户安全用气。

中队同相关的燃气经营公司对接,要求送气工必须把燃气用户存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用气环境的情况据实上报。并立即停止供应燃气,由中队督促用户进行整改。中队坚持对辖区内在经营的燃气便民服务点进行每月一次安全检查,同时对已停止经营的一家燃气企业和一家便民服务点不定期进行抽查。

日常巡查中,中队人员严格按照《浙江省城镇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常有发现:燃气用户连接软管超过规定2米长度;有的燃气瓶和冰箱和消毒柜距离太近(很多燃气事故分析表明,这些电器产生的电火花和燃气接触,就会引发爆燃);有的餐饮店的燃气用户安全手册未配置;有的店里的燃气灶具无自动熄火保护装置;有的店里气瓶超规定的50kg存放量(常用的是15kg,只能最多15×3瓶);有的店里空间比较密闭,没有排风口也没安装排风设施;有的店里的软管穿墙安装的不正规。

在检查到一处低矮的民房时,在小小的密闭厨房里,居然存在燃气灶和柴火灶共用的情况,燃气事故隐患非常大。房主说,自己确实没注意燃气安全这个事,家里老人不舍得拆掉柴火灶。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针对居民燃气用户安全检查这一块,中队将和相关职能站所加强沟通,加强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以送气工为主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和做好实名制登记,发放燃气用户正确使用燃气的资料,提高群众燃气安全意识。同时要求村里的网格员辅助检查,力求没有遗漏,确保燃气用户安全用气,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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