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农村人居环境“两最评比”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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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温州市农村人居环境“两最三比”活动方案》(温乡村振兴办〔2021〕4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开展乐清市2021年“最美村”和“最脏村”评选活动的通知》(乐全域美办发〔2021〕2号)、《关于开展“文明(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通知》(乐妇〔2021〕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整治全市村庄环境卫生,深化“两最评比”,着力打造产业强、环境美、乡风好、治理善、农民富的美丽乡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一体、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原则,在全市25个乡镇(街道)所有村居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每季度(6、9、11月)由温州市乡村振兴办现场抽取2个乡镇参与温州市级“人居环境最干净乡镇”“人居环境最差乡镇”比选。每双月(5、7、9、11月)进行乐清市“人居环境最干净村”“人居环境最差村”双月比选,并同步在乡镇(街道)开展“宜居最美庭院”“卫生最差公厕”比选。 二、主要内容 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以村居为主体,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群众,形成整治提升合力。 (一)加强面源垃圾治理。对村居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街头绿地、房前屋后、公共厕所、河道两岸等区域的垃圾杂物实行全面清理,落实村内路面、人行道、绿化带、树池、墙根等位置的日常清扫,做到卫生保洁不留死角。对交通护栏、隔离带、果皮箱等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清洁,确保各类设施外观完好能够正常使用。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无垃圾随意堆放。 (二)整治村容村貌“三乱”现象。加强村民房前屋后杂物乱堆放的治理,进行适当的庭院美化,确保各类物品堆放整齐有序;引导养殖散户对鸡鸭实行科学圈养,杜绝粪便污染;全面清理村居内道路两侧空中管线乱拉乱接,提升整体形象。 (三)消除村庄内外视觉污染。按照到边到角的要求,对村居内公共设施和场所里面的小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及时摘除随意悬挂的横幅及其它宣传标语,全面清除建筑物、树木、电杆上的广告贴画,确保公共场所视线范围内无“牛皮癣”等视觉垃圾。 (四)开展美丽田园示范提升。继续推进美丽田园示范区“城市美丽走廊”创建,依托“天空之眼”系统开展航拍检查、全区域监看、跨平台互动,及时整治问题点位。严格落实“非粮化、“非农化”政策精神,突出田园美丽形象,科学规划流转土地的种植方案,因地制宜制定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 (五)抓牢薄弱环节专项治理。落实环境洁化、绿化、美化常态化管理机制,于5月底前完成村内陈年垃圾和臭水沟等黑臭水体的集中清理,从源头杜绝污染。全面拆除旱厕、露天粪缸(池)和简易棚厕,完善农村公厕日常维护保洁,做好制度上墙。对已倒塌的农房、棚舍及时进行处理,清除建筑垃圾。杜绝村内家禽散养,农业生产废弃物及时回收。各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四分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形式可多样化。 三、评比开展 (一)评比内容及标准。 双月评选内容包括村庄人居环境和美丽田园两部分,相关标准对照《乐清市“人居环境最干净村”“人居环境最差村”考评细则》(附件1)实行,或参照市全域美办《乐清市“最美村”“最脏村”考核评分细则》执行。“宜居最美庭院”“卫生最差公厕”相关标准及实施方案由乡镇(街道)自行确定或参照《乐清市美丽庭院考评细则》(附件2)、《乐清市农村公共厕所考评细则》(附件3)实行,或参照市妇联《乐清市“文明(美丽)示范庭院”创建标准》执行。每季度“最脏村”“最美村”评选以市全域美办具体要求为主,双月评选结果作为参考。 (二)评比流程。 各乡镇(街道)于双月20日前上报各村(社区)人居环境打分排名情况,并报送“宜居最美庭院”10户(附照片),“卫生最差公厕”2座(附照片)。得分第一名和最后一名为各乡镇(街道)的“人居环境最干净村”和“人居环境最差村”,市乡村振兴办组织相关人员及第三方公司对各乡镇(街道)的“最干净村”和“最差村”进行复核,最终确定9个“最干净村”和9个“最差村”。 四、结果应用 (一)通报曝光。每季度的“人居环境最干净乡镇”“人居环境最差乡镇”评选结果将在“温州擂台六比竞赛”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交流会上亮晒,同时在新媒体上公布。双月“人居环境最干净村”和“人居环境最差村”评比结果将报送温州市乡村振兴办,并予以通报和暗访复查。 (二)约谈追责。被评为温州市季度“人居环境最差乡镇”的,由市分管领导对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若1个乡镇(街道)年度累计2次被评为“人居环境最差乡镇”的,由相关部门对具体责任人进行追责。 (三)限期整改。“人居环境最差村”和“卫生最差公厕”需在15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前后对比照片反馈至市乡村振兴办。农村人居环境评比打分情况报送不及时或不报送的乡镇(街道),将扣除年度考核分,并核减农口项目及资金下达。 附件:1.乐清市“人居环境最干净村”“人居环境最差村”考评细则 2.乐清市美丽庭院考评细则 3.乐清市农村公共厕所考评细则 4.两最评比工作人员名单 5.两最评比结果报送表 乐清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乐清市“人居环境最干净村”“人居环境最差村”考评细则 乡镇(街道) 村
备注:1.如有扣分请在扣分说明里写明原因;2.每大项内容分数以扣完为止。 附件2 乐清市美丽庭院考评细则 乡镇(街道) 村 庭院(户)
备注:美丽庭院创建及评选可参照主管单位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3 乐清市农村公共厕所考评细则 乡镇(街道) 村 公厕
附件4 两最评比工作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
附件4 两最评比结果报送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 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1、5月、7月、9月、11月的20日前报送本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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