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启锋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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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林启锋(全家 4 人)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向本局提出个人住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要求在 虹桥 镇(街道)南港村 新建 1 间 ,占地面积 45.15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 水田 ,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 一般农田 。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如下: 东至:赵炫榜共墙 南至:路 西至:林启听共墙 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虹桥理所申报,(地址: 虹桥镇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61366883 ),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