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白石街道中雁大道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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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白石街道办事处: 你们《关于乐清市白石街道中雁南路路面改造提升工程等5个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要求批复的报告》(石街道[2021]37号)收悉。现根据你单位报送的《乐清市白石街道中雁大道路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报告》及其它报批材料。现将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建设是改善现状交通出行,缓解交通通行压力的需要;是体现城市风貌,表现城市建设水平的需要;是改善群众出行,提升生活质量的需要。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白石街道中雁大道路面改造提升工程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位于乐清市白石街道中雁大道,西起站西路,东至站东路,拟对老路路面进行“白改黑”提升,道路长776.03米,道路宽24米。无新增建设用地。 四、设计方案 原则同意设计文本提出的路面改造提升方案。 五、建设工期:工程计划建设工期1个月。 六、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概算212.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6.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51万元,预备费9.33万元。资金来源:乐清市财政专项资金解决。 七、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八、其他 1、请建设单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深化施工图各专业设计内容,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