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许可证号码
企业名称(字号)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地址
330382112662
乐清市雁荡镇岳希副食品店
陈岳希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雁荡镇能仁村大龙湫
330382105132
乐清市仙溪领娇小卖部
徐领娇
乐清市仙溪镇高塘村
乐清市烟草专卖局
2021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