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公安局关于朱曼贤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乐清市公安局关于朱曼贤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曼贤任政治处副主任,免去其警卫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潘东旭任治安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免去其治安一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职务; 张琛奇任治安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免去其治安一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职务; 林伟国任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免去其治安二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职务; 陈通任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免去其治安二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职务; 李元志任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免去其治安二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职务; 陈海峰任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免去其出入境管理大队受理审批中队政治指导员(正股长级)职务; 倪晓生任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网络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彭方林任技术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行动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朱海涛任技术侦察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免去其行动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职务; 黄立武任技术侦察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免去其行动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职务; 陈云锋任警务督察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免去其信访科副科长兼办公室督查科科长(正股长级)职务; 张洪辉任海防大队副大队长(正股长级); 叶小雷任清江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朱勇市拘留所副所长兼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正股长级)职务。 乐清市公安局 2021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