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清廉 管理清晰 风气清正 氛围清严 乐清市住建局部署全市“清廉工地”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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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全市“清廉工地”工程建设项目有效开展,筑牢工程建设领域拒腐防变的思想底线,4月29日下午,乐清市住建局组织召开“清廉工地”建设工作部署会。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海到会指导并讲话,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万永孟主持会议,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部分工作人员,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质安科、质管站相关负责人及30余家建筑工地项目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局机关纪委书记陈伟对全市“清廉工地”工地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对《中共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清廉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明确了开展“清廉工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创建要求、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此次“清廉工地”建设工作要求由建设单位总牵头负责,项目建设各方主体将“清廉工地”建设要求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主要突出“四个清”,即强化党建政治引领功能突出思想清廉、加强内控健全长效机制突出管理清晰、激发担当加强作风建设突出风气清正、规范建筑市场营商环境突出氛围清严。此次创建工作从今年4月底开始分“宣传发动、创建实施、整改提升、正常运行”四个阶段进行,通过“清廉工地”创建,打造一批“清廉工地”建设示范样板,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反腐倡廉思想建设,有效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李海指出,推进“清廉工地”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具体体现,是“清廉浙江”建设的具体实践,是市委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要提高认识,增强推进“清廉工地”建设责任感、使命感。 李海强调,要围绕重点,全力推进“清廉工地”建设全方位、无死角。要全方位开展学习教育。要在日常学习中融入廉政建设内容,在具体工作中开展廉政提醒,要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要全方位建立规章制度。建设单位各方要紧盯廉政风险点,建立清廉例会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财产资金管理、设备采购、安全管理等管理机制,强化对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要全方位营造清廉氛围。充分利用标语、公示栏、短信等媒介,开展宣传宣讲,突出清廉宣传教育,动员职工全体参与,使“清廉工地”的概念深入人心。同时,为群众举报畅通渠道,设置举报信箱,鼓励群众揭发腐败问题线索。 李海要求, 要落实责任,确保推进“清廉工地”建设树标杆、有亮点。要有完善的标准体系。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工程建设领域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成效显著的管理新模式,作为样板推广;要有健全的责任体系。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总牵头,是“清廉工地”建设的主体责任单位,项目施工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市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业务指导和面上协调;要有畅通的交流体系。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住建局和建设单位可通过“清廉工地”建设交流群进行业务交流,具体问题可到现场予以指导。建设过程中,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将会同市住建局相关科室开展阶段性考察,督促指导各单位高质量完成“清廉工地”创建工作。 万永孟对“清廉工地”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紧盯目标不动摇,上下联动不脱节,以稳进的节奏推进清廉工地建设;二要抓好平时信访举报,抓实平时“微腐败”治理,以坚定的基础支撑清廉工地建设。三要抓好纪律教育,持续发好声,以清正的风气助推清廉工地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