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乐清市级第一批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单位整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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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及时消除隐患,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市安委办决定将乐清市胜发电器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作为2021年度乐清市级第一批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现予公布。 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单位要把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作为日常监管督查的重点,进行公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完毕后,责任单位要向督办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督办单位按规定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本通知涉及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根据《乐清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乐安委〔2012〕7号)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谢传银,联系电话:61882862。
附件:1.2021年度乐清市级第一批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名单 2.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销号审批表
乐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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