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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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和内部控制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9〕6号)的要求,为规范我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组建内部控制机构,保障我单位各项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内部控制管理办公室、内控牵头部门、内部控制监督部门(内部控制监督小组),具体组织名称、成员构成、职能职责规定如下: 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 长:徐 浩 副组长:薛海熙 成 员:各科室、站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内部控制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审定内部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督促中心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领导小组副组长根据分工,落实、督促、完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部门职责提出、推进、落实好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工作。 二、内部控制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内部控制管理办公室(简称“内控办”),内控办设在政工科,负责内控管理牵头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林周强 成 员:赖新新、张 克、马建夫、周海峰 内控办主要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包括:牵头组织培训、建立基本制度、梳理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与工作流程、对经济业务活动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对内部控制情况实施监督、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等。 三、内部控制监督小组 组 长:卢永乐 成 员:郭俊楷、郑浩赞 内部控制监督小组负责内部控制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单位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的建立与运行;结合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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