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机关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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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乐清市财政局关于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 内控指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乐财会〔2021〕15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规划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议,经研究决定,成立“乐清市新居民服务中心机关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内部控制领导小组 组长:张志杰 副组长:倪依依 成员:黄荣玲 王益锋 万德忠 翁良对 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下设: (一) 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黄荣玲同志兼任,工作人员包括:章洁静、陈旭丽、陈永耀、王芝琴。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综合科,综合科为本中心内部控制牵头部门。 (二) 内部控制工作小组 组长由黄荣玲同志兼任,工作人员包括:章洁静、陈旭丽、陈永耀、王芝琴。内部控制工作小组办公室挂靠在综合科。 (三)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小组 组长由王益锋同志兼任,工作人员包括:孔敏富、陈建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小组办公室挂靠在信息科。 二、 工作职责 (一) 内部控制领导小组 负责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 研究、审定、完善本中心内控机制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标准;规划和制定内部控制建设的工作重点、计划方案;研究处理内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内控机制健全和完善的整体进程,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确保内控机制健康运行等。 (二) 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承担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承办内控制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并适时通报;协调筹备召开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会议;负责协调督办各科室开展内控工作并承办专项工作等。 (三) 内部控制工作小组 负责内部控制建设的具体组织推进和协调工作。 落实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和协调中心各科室开展内部控制建设;负责内部控制的专题培训;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基础上,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常态化;完成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小组 负责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 确定内部监督检查的方法、范围和频率;定期组织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对内部控制的完善性、有效性等做出评价,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 工作机制 (一) 建立定期例会和专题会议相结合的制度。定期例会由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准备,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如遇特殊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可决定临时召开。专题会议可以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决定召开;也可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召集。 (二) 建立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掌握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成员部门进展情况。 乐清市新居民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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