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登升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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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金登升2022年1月11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清江镇(街道)棉花塘村新建贰间肆层,底层层高≤4米,建筑总高度≤13.45米,占地面积99.48㎡,建筑面积431.46㎡。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规划用地四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规划留地 南至:清芙路 西至:村路 北至:规划留地 (备注:该户施工图由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江所申报,(地址:清江镇桥南路2号联系电话62273020),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力。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