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顺宝规划建设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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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赵顺宝(全家3人)于2022年1月18日,向本局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要求在淡溪镇(街道)湖边社区(原孙家垟)村新建1间,占地面积45.0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水田,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新增城镇用地。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拟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四至附图如下: 东至:赵顺贵拼墙 南至:空地 西至:赵顺杰拼墙 北至:空地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等有关证明),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淡溪自然资源所申报,(地址:淡溪镇潭头村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1307812),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4日 |